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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英国宪法:改进或颠覆?

  

  更加明显的是,在苏格兰议会和威尔士国民议会中,这种选举方法使某一个党很难赢得一个明显的多数,导致这两个地区出现少数政府或者联合政府。在苏格兰有工党和自由民主党的联合政府,在威尔士有工党和威尔士民族党(Plaid Cymru)的联合政府。[59]从2007年起,苏格兰民族党在苏格兰领导着一个少数政府,因为它不能说服那些赞同与英格兰、威尔士和北爱尔兰继续联盟的其他政党加入一个联合政府。在2011年5月的大选中,苏格兰民族党赢得了苏格兰议会129席中的69个席位,这让资深的政论家和一般大众都大吃一惊。现在,它组建了一个多数政府,誓言将在2015年之前举行全民公投,决定苏格兰是否独立以及是否从英格兰、威尔士和北爱尔兰分离出去。在2011年5月的大选中,工党刚好赢得了威尔士国民议会的半数席位,它决定尝试着不以多数进行统治。


  

  这种形势已经促成一些民众对苏格兰议会和威尔士国民议会的不满,作为立法机构它们两个现在都没有刚建立时那样受欢迎。北爱尔兰的情形更不尽如人意。在那里,获得下放权力的国民议会由比例代表制选举产生,其行政机关明确地被设计为一个基于各政党在议员中所占比例的联合政府。采取这种制度是强迫相互敌对的北爱尔兰民族主义政党和统一主义政党分享权力,相互合作。事实证明,实现这一诱人目标非常困难,以至于行政机关和国民议会暂停了四次,权力不得不重新回归英国议会以及英国政府的北爱尔兰事务大臣。[60]只是从2007年开始,民主阿尔斯特统一党和新芬党同意分享权力,形成了一个不稳定的联合政府。在2007年的大选中,这两个党一起赢得了108个席位中的64个席,在2011年大选中它们赢得了67个席。


  

  权力下放对英国议会中那些来自苏格兰、威尔士和北爱尔兰议员的工作有重大影响,因为这些地区的主要政策领域已经移交给它们当地的议会和国民议会,这意味着在英国议会中苏格兰、威尔士和北爱尔兰代表已经没有多少与其选区直接相关的立法事务需要考虑,其选民也越来越少寻求他们的建议和支持。联合王国的这部分选民更倾向于依赖那些在苏格兰议会以及威尔士和北爱尔兰的国民议会之中代表他们的政客。尽管这些获得下放权力的机构1999年以来即已存在,但是,这些地区仍在英国议会中保留了1999年前的代表。就人口而言,联合王国人口85%生活在英格兰,与英格兰相比,这些其它地区在英国议会中的代表性过剩。在权力下放之前,苏格兰在议会下院中有72名议员,现在仍有59名。如果它的代表是以与英格兰一样的人口比率为基础,那么,它的代表就比英格兰稍微多一些。[61]工党有些不情愿地接受了这样的削减,因为它在苏格兰的势力相应地比英格兰更强。下放给威尔士和北爱尔兰政府和国民议会的权力比较少,目前还没有削减威尔士和北爱尔兰在英国议会中代表数的建议。


  

  让英国下院议员和选民更加担忧的问题是所谓的“西洛锡安问题”,它由西洛锡安选区的下院议员塔姆·达耶尔(Tam Dalyell)命名。当1970年代权力下放问题在议会激辩正酣之际,他提出了这个话题。他指出,苏格兰籍下院议员在英国议会能够对英格兰人民重要的立法事务(例如教育和健康政策)进行投票,而当苏格兰议会涉及会影响苏格兰人民的这类政策事务时,英国下院议员却不能投票。[62]而且,如果某届英国政府要依靠其苏格兰籍的下院议员获得整体的多数(正如以前出现过的那样)时,那么,利用他们通过有关英格兰内部事务的法律会加大英格兰抗议的可能性,这一抗议反对整个权力下放政策,反对苏格兰籍下院议员在英国议会对英格兰内部事务投票的权利。[63]当苏格兰籍下院议员成为负责诸如健康或者交通等政策领域的部长时,与此担忧相关的问题也提了出来(事实上,自从权力下放后,这个问题在布莱尔政府时期已经出现),这些政策领域只困扰着英格兰而不是苏格兰。[64]因此,西洛锡安问题提出了一个至今没有解决的基本问题。联合王国是否应该创立一个真正的联邦结构,是否应该有一个针对英格兰内部事务的分立的议会,是否应该将英国议会的权力限制在诸如国防和外交政策那些关系到整个联合王国的事务?这一解决问题的途径主要考虑到英格兰占据整个联合王国85%的人口和较大比例的财富。[65]作为替代性方案,在英格兰建立几个地区性议会的几种提议,没有吸引公众的热情:公众的冷淡彻底否定在英格兰东北部设立地区国民议会的提议。[66]另一方面,在英国议会仍然保留着控制那些与苏格兰密切相关事务的情况下,将苏格兰籍下院议员排挤出英国议会,肯定会破坏现有的联盟。[67]经常被提出的建议是,苏格兰籍下院议员应该(或者应指示他们)选择忘我条例(a self-denying ordinance),不再参与只涉及英格兰的政策和立法事务的辩论和投票。[68]然而,即便这样,也会否认苏格兰籍下院议员在英国议会大多数事务中的作用,将他们贬为下院二等议员。这同样会损害联盟。因此,目前的形势不明朗也不令人满意。英国议会履行着不同的职能并且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它是主管英格兰内部事务的议会,主管一部分威尔士事务的议会,苏格兰和北爱尔兰的联邦议会,在某些领域,它依然还是联合王国的议会。


  

  四、结论


  

  联合王国不再拥有A.V.戴雪在19世纪晚期所描述的那种宪政。近年来,英国宪法中被长期且广泛接受的三个核心特征——议会主权、法治、政府对议会和人民负责——都面临着转变。主要是由于加入欧盟,对苏格兰议会、威尔士与北爱尔兰国民议会下放权力,以及改善上院的民主正当性,曾经存在的宪法平衡受到严重侵蚀。联合王国明显处于重大的宪法转变和重要改革期间。这些转变至今还没有创建出一个基于清晰宪政原则的理性、协调和连贯的政治制度,相反产生了一团乱麻:一堆相互竞争的行政和立法机构。[69]事实证明,联合王国不可能建立一个真正的联邦结构,偏颇的权力下放产生的问题与其要解决的问题一样多。这些难题,诸如西洛锡安问题与上院改革,均未得到适当处理。一边是因权力下放而产生的苏格兰议会和威尔士国民议会,一边是英国议会,它们之间存在的张力很可能会增加,尤其是在苏格兰,那里的国民党在爱丁堡苏格兰议会拥有明显的多数。给北爱尔兰下放权力的努力从一刚开始就深陷泥潭,目前,这种努力已经搁置。事实清楚地证明,在一个充斥着自治传统的社会中,英国宪法如此长久地严重依赖习俗、先例和惯例,要改革宪法难于上青天。[70]主动采取的改革和因加入欧共体而强加给联合王国的变化与过去的历史、经验和先例没有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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