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时代主题,而科学发展的理念则是当代中国的政治主体(人民是至高至大的政治主体,中国共产党是其价值代表)在解决发展难题的具体实践中的理论凝结,是‘在总结我国发展实践、借鉴国外发展经验、适应新的发展要求提出来的,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立场、观点、方法的集中体现”,[2]科学发展的目的是为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科学发展的实现必须依靠全体人民共同努力、科学发展的成果由人民共享。由此,以人为本成为科学发展的核心价值、评价标准与根本尺度。科学发展的内容、过程和结果也内蕴着和谐理念,内蕴着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人与人关系的和谐相处、和谐发展并最终体现为每一个个体人的自由、全面、和谐的发展。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是封建社会的太平盛世那样的社会,也不是资本主义的福利国家那样的社会,而“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3]“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4]是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协调发展的社会,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社会。社会和谐的价值主体和价值归宿是最广大人民,价值内容是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人与人关系的和谐相处、和谐发展,并最终体现为每一个个体的自由、全面、和谐的发展。
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就是要把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们的多方面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5]就是要在实际工作中把人民群众当作价值创造、价值享受的主体。这就要求必须把充分发挥人的实践创造精神作为发展的根本动力,把人的生命存在的积极提升作为发展的根本目的,把尊重人的尊严、权利作为发展的根本要求。实现人的自由全面的发展是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的最高原则,以人为本成为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的内在精神和生命之魂。贯彻“以人为本”,实现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最根本的是实现“人的自由全面的发展”。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价值的实现路径
从政治主体与政治客体相互作用的视角来看,政治价值是政治主体与政治客体以政治实践为基础相互作用而形成的由政治价值现实、政治价值意识、政治价值规范、政治价值评判等层面构成的层级体系与存在样式。政治主体通过政治价值不断指引人的政治实践,以价值判断标准、制度规范体系、现实操作程序、具体实现路径承载其对政治生活的价值指引,使一代又一代人所追求的特定政治价值不断诉诸现实、成为现实并内蕴于现实,从而以根植而又超越政治现实的方式不断引领政治社会的发展。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价值的实现至少具有以下四种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