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打击索马里海盗的国际刑事司法合作
索马里海盗危害国际社会利益,很多国家都是受害国,有权对其进行管辖。而且很多国家已经派出了舰队远赴索马里护航,开始策划联合打击海盗行动。{24}所以各国在打击过程中的国际刑事司法合作就十分必要。各国应该加强联合国的主导和协调作用,严格遵守联合国安理会的有关决议,尊重当事国的意愿,加强国际和区域合作。{25}根据现有国际刑事司法合作条约,彼此配合,明确在打击海盗过程中的合作义务,引渡的义务,法律协助、联合行动和解决争端等具体内容,实现对于海盗的顺利移交与及时审判,使打击海盗的行为真正落到实处。同时,各国应当特别强调对于海盗犯罪收益和犯罪工具的追缴与没收,对于被捕获的船舶及财物应当及时予以扣押并妥善处理。
(五)根本在于促进索马里的繁荣与稳定
遏止索马里海盗固然需要加强国际合作,加大打击力度,但更要从根本上解决索马里的战乱和无政府状态,铲除海盗滋生的土壤。{26}索马里海盗的根本原因在于该国长期内战所造成无政府状态和人民的贫穷,从根本上说是和平和发展问题。所以,打击海盗一方面需要通过国际制裁,更重要的是妥善处理索马里内部问题:国际社会特别是索马里内部各方应当努力理顺民族关系,促成索马里各方的停火协议与和解会谈。建立强有力的政府,促进经济发展,推行民主政治,宣扬法制观念,关注民生进程,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从源头上遏制海盗人数的增长。国际社会应当在食物、医疗、教育等方面给予索马里必要的支持,促进索马里地区稳定与繁荣。这才是解决索马里海盗问题的根本,当然,这任重而道远。
【作者简介】
张磊(1979-),男,河南驻马店人,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讲师,法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国际
刑法、中国
刑法。
【注释】如北约打击索马里海盗的军事行动,欧盟“阿塔兰塔”军事行动、法国、印度、韩国、俄罗斯、西班牙和美国等国海军也在亚丁湾加强巡逻,等等。参见“综述:国际社会联合打击索马里海盗”,载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world/2008-12/19/content_10529255.htm,上次访问日期:2009年4月3日。
2008年2月和9月,索马里共和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和索马里总统分别给安理会主席,表示该国的过渡联邦政府同意接受紧急援助,并愿意考虑与其他国家以及与区域组织开展协作,以打击索马里沿海海盗和武装抢劫行为。
如2006年5月被劫持的韩国渔船上有3名中国船员;2008年9月被劫持的中国对外贸易运输总公司香港子公司的货船上有23名中国船员;2008年11月被劫持的中国天津远洋渔业公司的渔船“天裕号”上有17名中国船员;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