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在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方面,城乡提供的公共产品严重失衡。改革以前,有85%的农民参加了合作医疗,20世纪80年代后,合作医疗大面积减少。经过近些年的努力,广大农村普遍办起了集体合作医疗。但是,农村卫生事业费占全国卫生事业费用的比重仅为32. 72%,农村人均卫生事业费仅为城市人均事业费的27. 6%。
三是在养老保障方面,城乡提供的公共产品严重失衡。长期以来,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处于分割状态,这是造成政府提供给城乡公共产品严重失衡的根本原因。以吉林省为例,全省县级城镇己初步建立起了包括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框架。然而与城镇社会保障制度相比,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还非常薄弱。农村目前基本上是依靠以集体土地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家庭保障模式。农村社会保障仍然是以国家救济和乡村集体办福利事业为重点,养老保险尚在小范围内进行改革试点。
第三,县级政府的财权与事权严重不对称。建设服务型政府还必须以财源作保障。然而,全国不少县级政府反映财力相当吃紧。这是由于县级政府的财权与事权严重不对称造成的。产生这一问题的根本原因是20世纪90年代开始实行的“分税制”改革。“分税制”改革的方向是正确的,它解决了中央政府收入拮据的尴尬局面。但是,它也埋下了县乡政府财力吃紧的隐患。例如,区县政府每增加一个亿的增值税,只能留下1500万元,每增加一个亿的所得税,只能留下2500万元。因此有人形象地说:“中央财政高速增长,省级财政喜气洋洋,地州财政勉勉强强,县乡财政哭爹喊娘。”除此之外,中央制定、实施一些税费减免政策,还增加了地方政府的财政负担,再加上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许多情况不到位,相关配套政策不完善,造成“上面请客下面买单”的现象时有发生。[3]
县级政府要直接面向社会和公民,直接分配社会资源,其服务型政府的主要功能应该通过为包括广大农民在内的公民提供稳定的公共产品而表现出来。但是,处于捉襟见肘状态的县财政根本无力量承担此重任,不少县财政都处于只能维持“吃饭”的局面。这里以吉林省农安县为例。农安县是一个拥有115万人口的农业大县,财政供养人员达33383人。在2004年和2005年,财政全口径收入分别为2.65亿元和2.68亿元。然而,这两年的财政总支出分别为5.78亿元和6.81亿元。这是典型的入不敷出的“吃饭”财政。于是这两年在公共服务方面的支出往往是顾此失彼。由于2005年县财政在社会保障方面支出比2004年高出6.5个百分点,教育和卫生便分别下降2.7个百分点和0.2个百分点。[4]农安县的状况再一次证明,不改变县级政府财权与事权严重不对称的局面,很难建成服务型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