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的中国法律制度与社会建设
张羽君
【摘要】21世纪是社会飞速发展和重大危机并存的时代。人类社会的发展是不平衡的,与发达国家引领和主导的经济、法治和社会生活的进步相比,发展中国家并未真正进入新世纪的轨道;然而人类面临的危机却是世界性的。在这样的大环境下,中国法律制度必然要肩负起实现社会建设的现代化发展和解决全球发展带来的危机的双重任务。首先,政府推进型模式是我国法制建设可行有效的模式,法律制度本身应当具有社会回应性的品质;其次,要使法律制度建设富有成效,不仅要扩大立法的规模,还要加快立法的速度;最后,我国法制建设应以维护人权和生态权为价值核心,以社会法和环境法为立法重心,并参与到法律全球化进程中去。
【关键词】21世纪时代特征;法律制度;社会建设;规模和速度;价值和重心
【全文】
引言:21世纪时代特征提出的法制建设问题
19世纪德国伟大的思想家和诗人海涅曾说,每一时代都有它的重大课题,解决了它就把人类社会向前推进一步。[1]站在新世纪的起点上展望未来,世界和中国所面临的重大课题是什么呢?如果说19世纪和20世纪是发展和扩张的时代,那么21世纪则将以社会飞速发展和重大危机并存、世界文明多元化和竞争并存为其时代特征。如果能够和谐地解决发展和危机、共存和竞争之间的关系,追求并实现社会和谐发展,也许是解开世纪课题的一把钥匙。
回顾20世纪百年历程,人类在两个方面取得了伟大的成就,同时在两个方面造成了灾难。[2]一个方面的成就是科学技术取得突飞猛进的发展,[3]这直接开拓了人类经济活动的新领域,人类从农业经济到工业经济,再进入信息知识经济;另一个方面的伟大成就是建立了现代市场经济体系,基本上形成了三种形式的市场经济模式,即英美模式、德日模式和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模式。20世纪人类遭受了两次巨大灾难,一是两次世界大战带来的灾难;另一个是人类生存环境遭受巨大的破坏,它不仅严重制约经济的发展,而且正在威胁人类的生存。
过去的成就缔造了未来的发展,但人类取得的成就不是全球化的,人类发展并不平衡。伴随着信息革命和市场经济体系的形成,人类文明进入新纪元,在经济、社会、文化乃至人们的生活方式等方面都发生着一系列根本变化。同时我们也要看到,这仅仅是世界文明发展的前沿、趋势和主流。这一主流代表了21世纪的时代特征之一,也就是以网络和信息革命为始端而带来的经济和社会空前快速的发展。但是这股潮流主要是由欧美发达国家为主体所引领和参与的。世界上还有许多欠发达国家和地区,虽然它们在时间上同样步入了21世纪,但在经济、科技、法制、社会发展方面并未真正实现21世纪的文明,它们仍然处于前现代的发展阶段,或者正努力追随这样的发展趋势而试图迈入新世纪的文明之殿。它们的科学技术仍然贫乏落后,市场经济体系尚需完善,法制和法治建设才刚起步,人们的生活水平和现代社会的文明程度亟待提升。也就是说,世界各国的发展具有各自不同的时间表,有的已经进入了新世纪的发展轨道,还有许多仍然落后于时代发展的进程。两者的差距不可谓不小,但也绝非不可逾越。因为世界正经历着全球化的浪潮,肇始于经济领域的全球化引发了包括法律在内的众多领域的全球化趋势。这一运动“可能是一首史诗,也可能是一场梦魇”, [4]它是一柄双刃剑,既可能将人类取得的各种成就迅速地普及于全球,也可能成为实质的西方中心主义或者美国中心主义,从而造成对弱势国家资源和人力的掠夺。问题的关键在于欠发达国家如何处理好在时间上已经进入21世纪,而实质上并未进入21世纪这两者不能同步的关系,找到解决社会建设和进步的有效途径,分享全球化带来的利益,逆转全球化带来的侵害。
近二百年工业化的社会发展模式表明,人类社会硬件系统日臻完善的代价是社会的软件系统出现严重危机。经济的发展一则引发了社会制度和结构上的种种问题,社会公正和普遍幸福并未实现,二则导致了人类生存环境和生态系统的全面恶化。通过韦伯所说的理性,世界被“除魅”,人类在科学技术的巨肩上赢得全新的社会发展之后却面临着“信仰危机”,但这只是就精神层面而言的,在“除魅”的过程中,人类还要应对自然和社会的“生存危机”。科学先驱爱因斯坦可能早已洞察了这一切,他曾说:“手段的完善和目标的混乱,似乎是—照我的见解—我们这时代的特征。如果我们真诚地并且热情地期望安全、幸福和一切人们的才能的自由发展,我们并不缺少去接近这种状态的手段。哪怕只有一小部分人愿为这样的目标努力,最后也会证明这些目标是高超的。”[5]手段日益完善和目标混乱之间的不和谐所造成的严重后果,不仅在整体上影响着人类的全局利益和长远利益,也影响了世界各国家、地区和民族的生存和发展。这一全球性问题亟待21世纪的人类去认真反思、对待和化解。也就是说,21世纪的问题和危机是发达国家和欠发达国家都必须共同面对的。由此欠发达国家的任务是双重的,既要解决本国社会建设的现代化发展问题,又要解决全球发展带来的危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