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电信事业领域的规制改革与竞争政策
——第一种电信事业者的连结义务
钟文兴
【关键词】电信事业;事业领域;规制改革;反垄断法
【全文】
序章
21世纪的经济社会如果用一句话来体现,则能表现为不断开放化的经济社会。所谓开放化,顾名思义就是打破以前封闭的固定的粘着关系,使得国家、产业领域、属性等集团间的准人门槛变低,并使相互间的准人变得活泼起来,形成没有边界没有国界社会的状况。
可以认为这种开放化,是以经济的成熟化和低增长为背景的,是由技术革新的加速度的发展和世界范围的自由化的潮流所带来的,预测今后市场将越发朝着竞争性的方向发展。因此,为了应对这样的市场,人们期盼取消阻碍开放化的人为的制度。
然而,日本的经济社会却在封闭的固定化的体系下产生了制度疲劳,陷人了新陈代谢困难的状态。因此,要打破这种封闭的固定关系,必须先对其松绑,寻求一种不拘泥于既得权益的选择余地丰富的社会,即谋求向开放体系的转换。
日本的反垄断法,是以促进市场的公平及自由竞争为目的的,以此确保一般消费者的利益。同时以促进国民经济的民主的健全的发展为目标。为了达成这个目的,以禁止私人垄断、不正当的交易限制、不公正的交易方法等,作为日本经济活动的基本制度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另一方面,政府规制,是指在自由经济体制下,例外性的对于市场的介人措施。但是政府规制并不能完全代替于市场竞争的框架,即使在政府规制下的产业领域中,也必须尽可能地发挥市场的竞争机能。
转换通往重视市场机制的市场规制方式的制度,是市场规制改革,应作为其核心的市场规制改革的要点是促进竞争。从20世纪70年代中叶到90年代初开始成为世界政策潮流的“自由化”的核心部分,这并不是指取消所有的规制,而是指取消抑制竞争的规制(即公益事业型经济规制),指的是这个意义上的自由化。
从1950年代后半期到1990年代急速发展的世界经济的全球化,不仅促进了商品和服务交易的效率化,而且加速了国际资本的移动,给各国的金融和经济带来了革命性的影响。导致这样变革的背景,是因为有了信息通信产业的飞跃性的发展。
信息通信产业原本是以电信事业作为出发点的。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由于计算机技术的革新和规制缓和而实现了全球性的发展,今天不论是政治还是经济,从企业的经营活动直到我们的日常生活都带来了很大的影响。
电信服务领域的规制改革,是与开放市场中促进有效竞争的动态密切连动着的。以前的规制,是为了维持事业收人和提供普遍(universal)服务的内部相互的补助,把保护政府拥有的电信事业者的垄断地位作为目的。然而,事业者的表现和技术的发展并不那么令人满意。正是对于这种状况的反省使得朝着竟争的动态抬头了,规制的重点,才朝着规制改革和有效竞争发生了变化。这是因为以美国为首,在OECD各国间都取得了这样的共识。即事业者为了削减资费,降低价格,提高服务的质量,发展产品的多样化,扩大消费者选择的幅度和需要及满足顾客的要求,并且为了迅速对应技术上的变化而保持强有力且持续性的动力,引进竞争是不可缺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