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上所述,民间规则在法官裁判案件时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参考依据,它并不被司法排斥在外。由于民间规则是在民间长期慢慢形成的,是一种大众正义的体现,它的合情合理,它的合乎民意,使它的可接受性强于国家正式法。因此,具有定纷止争功能的司法机关,不能再把自己当作制定法的嘴巴,而应把自己当作正义的化身,是社会良好秩序的守护神。
【作者简介】
李秀群,法律自由人。
【注释】湖南机械进出口公司、海南国际租赁公司与宁波东方投资公司代理进出口合同纠纷案,
http://www. junxin. com/gb/case_detail. asp? id=31.
《八年前的公证书》,参见:
http://www. cctv. com/program/jjyf/01/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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