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论我国制定统一行政程序法典的法制基础

  

  经统计,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3]以法规或规章形式对行政执法程序作了综合规定,占省级地方总数的45%;20个省级政府规章对行政执法证制度作了专门规定,占省级地方总数的65%;8个较大市以法规或规章形式对行政执法作了综合规定,占较大市总数的16%;5个省级地方、25个较大市以法规或者规章形式对文化或城管综合执法事项作了规定,分别占省级地方总数的16%和较大市总数的51%。在标题中含有“行政执法程序”的地方规范性文件中,有3个省级政府职能部门制定了行业执法程序,1个较大市政府制定了行政执法程序的综合规定。还有相当部分的法规和规章是针对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规定,将在下文中进行分析。


  

  六、特别行为


  

  《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五章规定了特别行为程序,分别对行政合同、行政指导、行政裁决、行政调解等行政行为程序作了规定。关于行政合同的规定,我们采用全文关键词检索后发现:《依法行政纲要》是目前规定行政合同的最高级别法规性文件。此外,还有9份部门规范性文件对行政合同作了规定。只有1件地方性法规中提及行政合同。6个地方政府以规章形式规定行政合同,其中省级政府规章有2件,较大市政府规章有4件。地方规范性文件共130份提及行政合同。上述法律规范中对行政合同规定最为详细的是《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其他法律规范则只是提及“应当签订行政合同”或“发挥行政合同的作用”等,而对于行政合同的具体规定则很少。


  

  关于行政指导,经过检索,我们发现在《依法行政纲要》实施之前,1993年9月23日实施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再次重申发布全国性对外经贸法规、政策有关规定的通知》中曾经提及行政指导,此外,有2件部门规章、44件部门规范性文件提及行政指导。在规定行政指导的部门规范性文件中,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有23件,占规定行政指导的所有部门规范性文件总数的52%,其他部门发布21件,占48%。在地方层次,3件地方性法规、6件地方政府规章提及行政指导,还有267件地方规范性文件规定了行政指导,标题中含有“行政指导”的有7件,其中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就有5件。


  

  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法规的授权,处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相互之间发生的与其行政职权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活动,目前主要应用于自然资源权属、房屋拆迁补偿等行政管理领域。我们经过检索后发现,规定行政裁决的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规定行政裁决的行政法规有2件、法规性文件有3件;规定行政裁决的部门规章有6件;有15个部门发布的23件部门规范性文件规定了行政裁决,其中原建设部制定了9件,占总数的39%,均与房屋拆迁有关。在全国现有87件涉及行政裁决的地方性法规中,绝大部分是关于自然资源管理和房屋拆迁的。其中,34件直接规定房屋拆迁,占总数的39%;31件关于自然资源管理,占总数的36%;10件关于土地资源管理,8件关于水资源利用,7件关于矿产资源管理和矿山安全,4件关于草原和草场管理,还有林业、渔业管理方面各1件。地方政府规章则有85件规定行政裁决,其中,直接规定房屋拆迁的有27件,占总数的32%;规定水、林木等资源的有7件,占总数的8%;规定土地资源的有6件,占7%;规定电力、职工劳动保护、招投标、环境污染的有17件,占总数的20%。《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对行政裁决的规定主要是针对行政裁决的原则性规定,而前述法律规范则是针对房屋拆迁或自然资源等具体领域内的行政裁决的程序规定。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