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在汉武帝时期被抬升为帝国儒教的儒家学说与春秋-战国时代转型期和全民战争期出现的各类儒家经典有着明显的不同。儒学在被尊奉为国家意识形态的时候,已经被汉代最为著名的儒学家董仲舒(约前179-104年在世)进一步典章化了。简要地讲,董仲舒在儒学中所增益润饰的内容包括“天人感应”和“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学说。在董仲舒的学说中,人是自然(和“天”)的组成部分,“天”是有情感的, “天” 能够通过自然气候变化或自然灾害表达自己的情感,并且“天”只将“天命”授予仁义的君主。显而易见,通过将“天命”观念吸收进儒家学说,董仲舒的理论体系比先前的儒家学说能够更好地为国家统治的正当性提供解释和说明。此外,原来的儒家学说倾向于将更具互惠平等性质的“五常”伦理(仁、义、礼、智、信)奉为调整和规范各种人际关系的指导原则,而董仲舒所提出的“三纲”礼教强调的则是君主对臣下、父亲对子女、丈夫对妻妾的支配权力。这样一种人与人之间长幼有序、尊卑有等的社会秩序构想使儒家学说更容易引起统治者的共鸣。
汉武帝甫登帝位就将平素喜好儒学的窦婴和田蚡分别擢用为丞相和太尉。[2]从即位的第二年(前139年)起,汉武帝还诏令各郡和诸侯封国每年向朝廷举荐两名人才,其中一名为学术上有造诣的“文学”,另一名为德行显于乡里的“贤良”。这种由郡、国向朝廷察举文学、贤良的做法逐步演变为国家选用官吏的基本机制。而在公元前135年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策对之后,郡国所察举的文学、贤良就绝大多数都来自于研习儒学的士人了。同时,为了进一步抬升儒学的地位,汉武帝还创设了一套从中央之太学到地方之郡国学一律教习儒学经典并从学生中选拔人才的官学教育体系。儒家知识精英群体与国家统治者之间的联盟从此开始在中国社会中形成。
在尊崇儒学以缘饰权力、助行统治的同时,作为一名非常积极有为的政治家,汉武帝还采用了法家的许多思想来治理国家。在其在位五十多年的时间里,汉武帝组织发动了一系列针对匈奴的战争,向西大大地拓展了汉政权统治的疆域。他重新采用了许多秦代的法律,自己亦有所发挥和创制。他解除了诸侯王侯们所享有的全部政治权力,只允许他们以食邑所贡纳之财货来养家奉生。他还强制富有的世家贵族徙居到新的地方以拔除他们的势力根基,同时还翦灭了一些桀骜不驯的地方豪强,使政府的权力得以更深入地渗透到社会生活之中。汉武帝推行了全国通用的货币,将许多经济生产的要害部门特别是冶铁业和盐业置于国家的控制之下。他还在原有的科层机构之上增设了许多新的分支部门以形成科层机构内部相互制约平衡的格局。简而言之,汉武帝所建立的是与秦帝国非常相似的中央集权的科层制国家,两者之间惟一的关键性差异在于,秦帝国将其统治权力建立在纯粹的强制力量的基础之上,而汉武帝统治之下的汉帝国则将其统治的合法性奠定于儒家学说以及国家政权与儒士之间的政治联盟之上。结果,秦帝国在建立十几年之后就迅速崩溃和覆亡了,而汉帝国存续的时间却长久得多。并且,汉武帝统治时期形成的这套政治模式在中国历史上一直绵延到1911年辛亥革命时才寿终正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