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人法律意识之所以能够在美国蔚然而成,还与普通大众对美国宪法的偏好密不可分。美国宪法关于言论表达自由既是政治自由中最重要的问题,更是个人生活以及公共生活中最重要的一项权利。美国政府对言论自由进行控制的基本态度是承认言论自由的基础性意义,但也承认言论自由并非绝对性权利,这些问题不仅是法学家们乐于探讨,而且一般美国民众也十分关心,当然好莱坞法庭片也乐于表现。电影《人民诉拉里?弗林特》(THE PEPLE VS LARRY FLYNT)就是以美国著名色情杂志《花花公子》的创始人被控以诽谤、诱人堕落罪,并引起司法界广泛争论的真实案例加以改编,探讨了言论自由的必要性和为之所必须付出的代价。最高法院认为:“第一修正案的核心在于它承认了公众(感兴趣和关注的事件)的观点与想法自由流动的根本重要性。言论自由不仅是个人自由的体现——同时它对真理的共同探索和整个社会的活力也是根本的。”[10]电影《五角大楼文件案》(HAUTE TENSION ) 则探讨了国家安全利益和第一修正案保护的言论自由与新闻自由可能发生冲突,美国最高法院的全体意见指出:“对于任何对言论的事前禁止,本院都假设它违宪无效,因此,政府具有沉重的举证负担,去证明施加这类限制的理由”。这一电影的原始素材就是埃尔斯伯格(DANIEL ELLSBERG)所写的真实的回忆录”秘密:越战和五角大楼文件回忆录“。
如果我们不理解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有关人民有权携带武器的背景,就难以明白为何在枪械犯罪如此严重的国家,美国政府竟无权制止公民合法地拥有枪支。近年来发生在美国校园的枪击案不断出现,枪支管制法令被提上日程,但由于拥抢团体如“全国步枪协会”和枪械场进行游说的政治压力,美国要管制枪械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正式立法不成,就走民用赔偿案件的路,一旦有一个地方的一家枪支制造商被告倒,普通法系“遵循先例”原则就会在整个美国掀起控诉枪支业的狂飙……影片《失控的陪审团》(RUNAWAY JURY )正是在这样重大的背景下展开的。这部影片吸引观众的不是法庭上的激烈辩论,而是法庭外的利益纷争。影片故事虽然有过分戏剧化的嫌疑,但故事的整体构架还是比较严谨的,而且比较真实可信。
在审判实践中,“权利法案”使法庭片中的控辩双方基于相对平等的地位。由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引申而来的“无罪推定”原则,确立在未经证实有罪之前,被告始终被认为清白,这才给了辩护律师以施展才能的机会和使剧情跌宕转折的可能性。一系列法庭片由此主题切入,电影《无罪推定》(PRESUMED INNOCENT)甚至以此原则为标题,讲述被陷害的检察官如何在法庭上为自己洗刷冤情。电影《双重危险》(DOUBLE JEOPARDY )的标题用的也是第五修正案确立的再审中涉及的一个基本原则,在法理上称“一事不再理”。这一原则可上溯至古罗马时期,古罗马法学家将“一案不二讼”发展成“一事不再理”即当事人对已经正式判决的案件,不得申请再审。这也是所谓“既判的事实,应视为真理”即“既判力”的含义。作为第五修正案保障的一项基本权利,美国宪法关于“一事不再理”原则提供了三种保证:对已无罪开释之人,不因同罪而再起诉;对已有罪判决之人,不因同罪而再起;同罪不数罚。影片《双重危险》(DOUBLE JEOPARDY )通过一个现代电影故事的讲述和对“一事不二理”原则的大众化诠释,使我们再次感受到美国法律电影的文化魅力。
1966年,米兰达诉亚利桑那州案上诉到美国最高法院,最高法院以五比四一票之差裁决地方法院的审判无效。最高法院的理由是警察在审讯米兰达前,没有预先告诉米兰达应享有的宪法权利。所以米兰达的供词属于“非自愿供词”,这种供词在法院审判时一概无效。最高法院强调,警方强制性的关押或审讯环境,对嫌疑犯形成了巨大的压力。为了防止出现刑讯逼供或恐吓成招,司法程序应当从一开始就对嫌犯的宪法权利予以有效的保障。[11]在美国好莱坞许多电影中,警察每次在抓获犯罪嫌疑人后都要说:“你有权保持沉默,否则你所说的一切,都可能作为指控你的不利证据。你有权请律师在你受审判时到场。如果你请不起律师,法庭将为你指派一位”。讲的就是“米兰达规则”。如果这个规则警察不说的话,那他的活就白干了。随着好莱坞电影在世界各国的流行,因为米兰达案而名噪一时的“米兰达警告”(Miranda Warnings)不但在美国社会家喻户晓、童叟皆知,而且通过电影电视,已成为风行全球的美国法律文化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