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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的理念和价值范畴探讨

  

  第三,运用市场竞争法维护自由与公平竞争秩序。在市场竞争状态下,经营者为追求保持经济利益、优势经济地位而做出的竞争行为,都具有强烈的排他性和垄断性的倾向。在实践中往往能产生两种客观的后果,一种是进一步促进竞争的正常进行,另一种是阻碍、窒息正常竞争的进行。这就需竞争法来规范竞争秩序,消除对竞争不利的行为,保障公平有序的竞争运行。有序的竞争,是指竞争者在竞争法律规范约束的竞争秩序中所进行的自由竞争。


  

  第四,运用宏观调控法维护宏观经济秩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类生产经营者被赋予很大的经营自主权和经济活动空间,但众多经营者的这种自主权的行使,不能保证其行为符合宏观经济秩序的要求。经济法将计划、产业政策、财税和货币政策等宏观调控手段纳入法律体系,即通过规划与产业政策法、财政预算法、税法和中央银行法等宏观调控法来引导和约束经营者的经济活动,对全社会的生产、分配和交换加以更有效的调节,防止或缓和各经济部门的比例失调,消除生产经营中的盲目性,以此维护宏观经济秩序。


  

  明晰经济法的理念和价值范畴的理论研究意义,不仅在于有利于进一步揭示经济法的本质,而且在于有利于提炼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因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经济法本质、理念和价值的集中体现,它贯穿于经济法的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的全过程,并为经济法所确认和实现的根本法律准则。此外,经济法理念和价值范畴的提炼,相对于经济法的实施而言,尤其在执法和司法机关的法律适用过程中,经济法的理念和价值具有重要的观念指导功能。总之,经济法理念和价值范畴的提炼和厘定,是经济法理论研究中的重要内容。


【作者简介】
徐孟洲,单位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注释】参见蒋悟真《迈向法理学的中国经济法学》,《法商研究》2008年第3期。
参见单飞跃《经济法的理念与范畴的解析》,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年版,第4-22页。
史际春、李青山:《论经济法的理念》,《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03年第2期。
参见徐孟洲《论中国经济法的客观基础和人文理念》,《法学杂志》2004年第4期。
参见孟宪平《以人为本:改革的思维取向和价值选择》,《江西师范大学学报》2008年第3期。
王全兴:《经济法基础理论专题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年版,第227页。
潘静成、刘文华:《经济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66页。
转引自张文显《二十世纪西方法哲学思潮研究》,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第129页。
潘静成、刘文华:《经济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64页。
李昌麒:《经济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82页。
参见史际春、邓峰《经济法总论》,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170—171页。
20世纪90年代初,媒体披露了耐克公司设在印度、孟加拉、印尼等国的工厂中大量雇用童工,所有工人每天要在狭小昏暗的厂房中连续工作十五六个小时的情况,在欧美社会引起轩然大波,许多消费者自发组织游行,抵制耐克产品,并将耐克的广告词just do it改成了just stop it
孙国华、朱景文:《法理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42页。
史际春:《探究经济和法互动的真谛》,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第138页。
漆多俊:《经济法价值、理念与原则》,载《经济法论文选萃》,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年版,第98-99页。
参见刘水林《经济法基本范畴的整体主义解释》,厦门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72页。
张守文:《经济法理论的重构》,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292-293页。
参见徐孟洲《论法的和谐价值与财政法核心理念》,《重庆大学学报》2008年第4期。
张文显:《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264页。
参见保罗?A.萨缪尔森、威廉?D.诺德豪斯《经济学》,高鸿业译,中国发展出版社1992年版,第173-174页。
参见E.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19页。
转引自张文显《法理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390页。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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