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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民主政体的转型正义难题

新兴民主政体的转型正义难题


郭艳


【摘要】转型正义是指刚经历民主转型的政体如何处理转型前威权或独裁政府的不正义行为。转型正义在理论上的正当性显而易见,在实践过程中的局限性亦相当明显。对新兴民主政体来说,能否在全社会培育出一种宽容精神,将转型正义限制在理性对待历史、以建设性的态度和民主的方式来求得制度正义的层面,将深刻地影响其民主化进程。
【关键词】转型正义;新兴民主政体;民主化;制度正义;宽容精神
【全文】
  

  塞缪尔·亨廷顿指出,自20世纪70年代中期始,第三波民主化浪潮冲击全球。对亨廷顿来说,民主的扩展固然是件令人振奋的事情,但他同时意识到,对刚经历转型的新兴民主政体而言,其在巩固权力的过程中会面临两个关键的问题:一是如何对待以前的权威官僚,他们曾经悍然践踏人权,即“虐待者的难题”;二是如何减少军队对政治的介入以及建立以职业制为基础的文武关系,即“执政官的难题”[1]。本文所探讨的“转型正义”就是亨廷顿这里所说的第一个问题。本文拟从转型正义及其目标入手,在分析转型正义合理性的基础上,指出其在实践过程中的固有限度,总结出新兴民主政体在转型正义问题上应遵循的基本精神。


  

  一、转型正义及其合理性


  

  对于何谓“转型正义”,目前学界尚未达成一致意见。尽管如此,绝大部分学者同意,转型正义主要是针对独裁或威权向民主制度转型之后,民主制度尚未巩固这一段时间而言的,分歧主要在于转型正义应处理的范围。有学者认为,专制政权垮台后,研究新政权应该如何处理旧政权的领导者及其追随者过去的滥权行为,便是转型正义问题[2]。也有学者认为,从严格意义上说,转型正义应该处理的范围不仅包括前独裁政权,还包括“其反对者,或者内部武装冲突中的相关人员严重侵犯人权的行为”[3]。还有一些学者则认为,从最广泛的意义上理解,转型正义包括新政权如何处理过去的暴行、弥合社会的分裂或寻求社会和解,以及建立起公正的制度以避免侵犯人权的暴行在将来再次出现[4]。事实上,转型正义成为研究对象,始于20世纪70年代晚期的希腊和西班牙等南欧国家以及更近的拉丁美洲和东欧国家,从阿根廷和危地马拉到波兰和立陶宛,从独裁或威权走向民主的政治转型[5]。之所以如此,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70年代末对人权问题的关注在全球范围内日益受到重视,这个时期转型正义议题的提出及其研究重点也主要集中在人权以及相关的法律问题。随着第三波民主化浪潮国家的民主巩固问题日益凸显,转型正义的关注重点逐渐从法学领域转移到政治领域,并以如何建立稳固的民主政体为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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