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选择
陈立明
【关键词】协商民主;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全文】
人民政协以人民主权的价值追求、协商主体的平等参与基本要求和民主协商机制,丰富和发展了协商民主的理论和实践,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提供了制度资源和平台。以人民政协为基础,发挥人民政协在协商民主中的主渠道作用,不断拓展和丰富我国社会公民的政治参与,注重利益主体的协调一致,进一步发展协商民主的形式,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构成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现实路径。
一、培育公民社会,拓展公共领域。公共领域的形成是同公民社会的成长分不开的。具有独立意识的公民社会的成长,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必要途径。由于我国是后发现代化国家,工业化、现代化同城市化进程、公民身份的迅速转移和嬗变叠加在一起,极大地加剧了我国经济社会结构变迁的复杂性。特别是当前,我国进入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期与矛盾凸显期并存的关键阶段,改革开放的深入要求政治体制与之配套,在这种情况下,培育具有理性、宽容精神的现代公民,引导他们相互理解、相互尊重,合法有序地表达政治参与的权利和要求,是我国社会现代化的一项重要使命。人民政协高扬人民主权原则,是实行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渠道和制度平台。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进程中,重视发挥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制度和资源优势,最大限度将社会变迁中产生的新生政治力量纳入现行政治体制内,引导公民合法有序地表达政治诉求,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历史任务。
随着公共领域的现代转型,社团和政党成为公民政治参与的重要工具。因此,拓展公共领域的重要内容,是重视社团和政党的作用,发挥政党整合社会和实行社会动员的作用。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是中国唯一所有合法政党参加的,并以本党派名义在其中活动的多党合作组织。人民政协这种与生俱来的党派合作性,是其不同于其他政治组织的显著特征,为人民政协体现和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提供了必要的政治和组织保证。随着我国政党制度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不断发展,我国政党制度的包容性有了很大增强。当前,应当针对我国多党合作中政治协商主体不明确、政治协商的内容比较模糊、政治协商的形式和程序不够规范以及缺乏对政治协商效果的客观评价机制等问题,采取措施,进一步明确政治协商的主体,更加重视发挥界别的作用;建立确定协商内容的民主协商机制,重视中共与参加政协的各单位、各界别的直接政治协商;进一步完善政治协商的形式和程序,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和评价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