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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电子民主的基本性质

  

  三、电子民主的民粹性


  

  民粹主义历史久远,保罗·塔格特(Paul Taggart)认为有五次大的民粹主义运动,分别是19世纪后期的美国民粹主义、19世纪后期的俄国的民粹主义、20世纪30年代加拿大的民粹主义、20世纪60年代拉丁美洲的民粹主义,以及20世纪后期的西欧的新民粹主义。民粹主义意义复杂,有文化民粹主义、经济民粹主义等等。民粹主义的基本理论包括:极端强调平民群众的价值和理想,把平民化和大众化作为所有政治运动和政治制度合法性的最终来源;依靠平民大众对社会进行激进改革,并把普通群众当作政治改革的唯一决定性力量;通过强调诸如平民的统一、全民公决、人民的创制权等民粹主义价值,对平民大众从整体上实施有效的控制和操纵。电子民主的民粹主义突出表现就是极端平民化倾向,企图超越历史条件的限制,实现全民民主和直接民主。


  

  信息技术刺激了全民民主和直接民主的热潮。在理论上,一些激进的学者和未来学家甚至设想和设计着直接民主的模式。阿尔温·托夫勒曾设想,通过电子技术手段实现民主的新机制:利用计算机、无线电和投票方法,随机抽取一些典型公众代表,用传统方法选出的代表只占50%,随机抽取的代表占50%。在实践上,现阶段的全民民主和直接民主不是举行网络投票、全民公决,而是大量的网民通过网络直接发表意见。过去间接民主的议政只限于小范围,而今几乎每项政府的重大决策和突发的社会事件,都受到千百万网民直接和及时的评论,中间没有任何组织上的缓冲环节,也没有时间上的回旋余地。参与政治的民众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急剧增加,他们参与的方式也变得直接化了。互联网形成了巨大的舆论压力,网络民意对公共政策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


  

  从长远意义上,民主的这种全民化和直接化是历史的趋势。但是,民主是历史发展的,受到客观条件的制约。民主参与是有限度的,超越社会条件制约的过度的民主,就变成了民粹主义。互联网容易引发过度参与,并且在一定范围内出现了民粹主义的征兆。


  

  民粹主义可能扭曲民意,导致民主质量的降低。在民意代表性方面,不能将网民等同于人民。比如,中国的网民总数只占全国人口的10%左右。网民中只有约10%的人经常在网上发言,其中参与政治社会问题讨论的人更少。Burson-Marsteller研究小组(2005)调查发现,网络上有一批“einfluentials”,意即网络意见领袖。他们通过在聊天室、论坛、公司网站和博客上进行信息传播而创造或改变舆论、建构潮流、引领时尚。网络言论不等于选举一人一票,沉默的大多数并没有发表意见。所以说,网上民意不同于全体人民的意见,甚至也不同于全部网民的意见。在民意质量方面,网络难以很好地达到深思熟虑的民主。民主的基本规律是,发言的声音越多,每个发言者的权力就越小,有效的交流和辩论变得越困难。人数越多,知识肤浅、能力薄弱的成员所占比例就越大。网上就国家大事和公共问题发表的议论,不同程度存在偏执化和情绪化的倾向。凯斯·桑斯坦(Cass Sunstein)甚至指出存在网络群体激化现象,即团体成员一开始即有某些偏向,在商议后人们朝偏向的方向继续移动,最后形成极端的观点。他注意到,在网络和新的传播技术的领域里,志同道合的团体会彼此进行沟通讨论,到最后他们的想法和原先一样,只是形式上变得更极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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