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强化发展资源共享
公私领域的二元对分,使女性的社会空间主要局限于私人领域。女性在承担着繁重的家务劳动和养育义务的同时,还要承受着自我发展资源的排挤与匮乏。的确,“关于性别的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的对立,更使性别的社会分工泾渭分明,导致妇女在公共领域中的主体缺席。而正是由于妇女在公共领域中的缺席,又使得妇女在家庭中的处境非但不能获得公共领域的救济,反而得到了男性主宰的法律的默认与支持,进一步强化了妇女在家庭中的屈从处境”。[45]具体表现是女性牺牲自我发展机会和放弃自我成长资源,成全子女的成长与丈夫的成名。而当子女成长与丈夫成名之后,女性的自我发展和个人价值已陷入停顿或贬损的境地。这无疑是对那些为家庭而牺牲个人职业发展机会及独担家务的女性的真实写照。至于那些没有放弃工作岗位的女性,则反而被加重了社会负担和家庭负担,她们需要同时扮演挣工资与做家务的双重角色,承受着双份工作带给她们的双重压力。因此,男性增强家庭责任承担的意识、尊重并支持女性的自我发展与自我成长,是促进男女两性家庭地位平等和社会地位平等的进路。“因为近代以来,家庭生活对男性越来越重要了,他们妻子的影响力也在增加。如果他们的妻子是平庸的,她的思想和观点也必然影响到她的丈夫。而女性受到不公平的待遇不仅是不公正的,而且也是有害的。这种情况必然使她们不是以合作的方式,而是以破坏的方式影响社会”。[46]故增加女性的自我成长机会和社会发展资源,有助于女性价值的提升和社会贡献的增加,有助于社会的发展与进步。 家庭贡献,既包括承担家务劳动和养育义务的贡献,也包括积聚人力成本和发展资源的贡献。要确保社会的和谐与家庭的稳定,男女两性必须在平等的基础上,共享劳动权益、共担家庭义务,将女性劳动权益的保障与男性家庭责任的承担紧密结合起来,共同促进男女两性的自我解放。
【作者简介】
王歌雅,单位为黑龙江大学。
【注释】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载《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67页。
前引,第18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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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9月4日,全国妇联、国家统计局发布了《第二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抽样调查主要数据报告》,报告显示:在城镇,男女两性的收入差额与在业状况和职业层次直接相关。女性较多地集中在收入偏低的职业,在相同职业中女性的职务级别又比男性偏低。尽管资料显示,女性中各级负责人有所增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还高于男性,但由于职务职称级别相对较低,在这两类职业中,女性收入占同类男性收入的比例仅为57.9%和68.3%,低于平均水平。农业比较收益不高和农业劳动的女性化趋势是农村妇女收入低于男性的主要原因。从事纯农业劳动的农村妇女比例为82.1%,比男性高17.4个百分点。而兼营非农性生产经营活动的男性为35.3%,比女性高近一倍;农村妇女从事非农性生产经营获得的报酬为总收入的13%,比男性低9.6个百分点。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网:
http://www. stats. gov. cn/tjgb/qttjgb/qgqttjgb/t20020331-15816. htm,发布时间:2001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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