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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排挤与平等追求的博弈

性别排挤与平等追求的博弈



——以女性劳动权益保障与男性家庭责任意识为视角

王歌雅


【摘要】无论在公共领域,还是在私人领域,均存在着性别排挤与平等追求的博弈。人类社会进入后工业文明之后,这种博弈集中表现为女性劳动权益保障和男性家庭责任承担的博弈。女性劳动权益保障在公共领域直接表现为企业社会责任的承担,在私人领域则直接表现为男性家庭责任的承担。企业社会责任的承担在于女性劳动权益的救济—强化男女平等精神,强化内部管理机制、强化劳动保障意识、强化社会监管体系。男性家庭责任的承担在于女性家庭权益的救济—强化社会性别意识、强化性别平等观念、强化发展资源共享。当女性劳动权益保障与男性家庭责任承担紧密共融、相互促进之时,就是男女两性的实质平等和男女两性的充分解放之时。
【关键词】性别排挤;女性劳动权益;男性家庭责任
【全文】
  

  当人类社会脱离农业文明进入工业文明后,传统的性别分工、家庭分工便发生了松动。而当女性走出家庭,步入社会参与社会劳动生产时,也引发了女性劳动权益保障与男性家庭责任意识的冲突与博弈,其结果就是“女性回家论”和“女性养家论”的争鸣。时至今天,“女性回家论”已不再可能,而“女性养家论”则成为现实。“女性养家论”不仅使女性奔波于家庭角色与社会角色的冲突与劳顿之间,而且使女性劳动权益面临男性家庭责任意识的排挤。探究女性劳动权益救济与男性家庭责任意识的博弈,既有助于淡化并遏制性别排挤,也有助于女性劳动权益的平等追求与理想保护。


  

  一、博弈的源起


  

  男性的家庭责任意识最初萌发于私有制社会初期,当时男性希望将剩余产品转归各个家庭私有。当金属器具、奢侈品以及人畜这些财富,“一旦转归各个家庭私有并且迅速增加起来,就给了以对偶婚和母权制氏族为基础的社会一个有力的打击。对偶婚给家庭添加了一个新的因素。除了生身的母亲以外,它又确立了确实的生身父亲,而且这个生身父亲,大概比今天的许多‘父亲’还要确实一些。按照当时家庭内的分工,丈夫的责任是获得食物和为此所必需的劳动工具,从而,他也取得了劳动工具的所有权;在离婚时,他就随身带走这些劳动工具,而妻子则保留有她的家庭用具。”[1]男性和女性分别对劳动工具和家庭用具的保有,体现出人类社会最初的性别分工和家庭分工—男主外,女主内。


  

  (一)农业文明下的博弈考察


  

  当对偶婚被一夫一妻制取代后,女性的家庭地位乃至社会地位便遭到了男性的贬低与排挤。女性不仅要严守贞操,保证子女出自一定的父亲,而且要服从日益严格的社会分工和家庭分工。因为“家庭内的分工决定了男女之间的财产分配;这一分工仍然和以前一样,可是它现在仍然把迄今所存在的家庭关系完全颠倒了过来,这纯粹是因为家庭以外的分工已经不同了。从前保证妇女在家中占统治地位的同一原因—妇女只限于从事家务劳动—现在却保证男子在家中占统治地位;妇女的家务劳动现在同男子谋取生活资料的劳动比较起来已经失掉了意义;男子的劳动就是一切,妇女的劳动是无足轻重的附属品”。[2]伴随男女两性劳动分工差异的增大,男性的家庭地位和社会地位上升为第一位,女性的家庭地位、社会地位被排挤为第二位。此时男女两性的关系并非是单纯的性别关系,而是“生产资料的所有者与生产资料的丧失者或别人生产资料的依附者之间的关系,实质上也就是不同阶级之间的关系”。[3]在这种阶级关系中,男性成为家庭的供养者,担负着养家糊口、传宗接代的家庭责任;女性则成为家庭中的被供养者,担负着从一而终、相夫教子的家庭责任。于是,在农业社会甚至工业社会前期,无论在东方的中国、印度,还是在西方的罗马、雅典,女性均被男性排挤出社会生产劳动领域之外,成为家庭的奴隶、生育的工具。


  

  (二)工业文明下的博弈考察


  

  当人类历史由农业文明迈入工业文明之后,传统的性别分工、家庭分工便发生了裂变。“社会化的大机器生产把一切有劳动能力的人从家庭中驱赶出来,到家庭之外的工厂企业中谋求社会工作,成为有产者的雇佣劳动者”。“雇佣劳动者不占有生产资料,是依靠出卖劳动力为生的人。他们由竞争来谋取工作职位,用职位工资来养活自己和供养家庭”。[4]而当大量的妇女走出家庭,进入劳动市场和工厂,成为劳动力的出卖者时,她们便同丈夫一起成为家庭的供养者。至此,男性独担家庭供养责任的性别分工和家庭分工发生转变,变成了男女两性共担家庭责任的性别合作和家庭合作。然而,当男女两性共担家庭供养责任之后,女性的家庭责任反而加重了。因为女性不仅要走进劳动市场和工厂出卖自己的劳动力,换得低廉的工资用以维持一家人的温饱,而且还要承担家务劳动。于是,在小市民、手工业者、工人、职员、小官吏的家庭中,由于生活极端贫困,“千百万妇女过着(或者确切地说,痛苦地过着)‘家庭奴隶’的生活,为了用极少的钱使一家人吃饱穿暖,她们每天拼命地干活,处处精打细算,只是不吝惜自己的劳动”。[5]相反,男性的家庭供养责任意识在女性走出家庭且承担供养责任后有所淡化,只是家务劳动继续由女性承担的责任意识并未改变。于是,女性开始奔波于家庭内外的劳作中,既是家庭的供养者,又是家务的承担者,而男性则仅仅承担了社会生产劳动,即原初农业社会中“男主外、女主内”的性别分工和家庭分工,在工业社会中蜕变为“男继续主外、女则主内外”,女性也由农业社会中的“家庭奴隶”,转变为工业社会中的“家庭内外的奴隶”,要承受社会内外的双重剥削和双重排挤。女性在家庭内外承受的双重剥削和双重排挤,既来自男尊女卑的性别排挤,也来自资本一家务的二分法,即“在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劳动过程分两类:一是一般商品的生产;二是家务劳动。前者是商品,后者非商品;前者有报酬,后者无报酬;前者引发资本的扩张和再生产的扩大,后者引发的是劳动再生产。资本一家务劳动的二分法使女性在劳动过程中遭遇排挤”。[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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