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在审判后,制定矫正方案,并亲自监督实施。合适成年人全程跟进整个案件,在调查陪同的基础上,目睹了案件的起起落落,能够真切地了解未成年犯的心理状况,理解未成年犯的情绪,因而能够制定最适宜的矫正方案,做到因材施教、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由合适成年人制定矫正方案,更具针对性与科学性。而且,只有制定者才是最好的实施者与监督者,作为掌握全部触法未成年人信息的合适成年人,能够随着矫正进程而及时地因时制宜,灵活变动矫正方案与改变矫正策略,避免了以前矫正工作中僵化生硬的情况。在调查与陪同的前提下制定矫正方案,再由自己来实施这个方案,这无疑对于未成年人来说是最佳的选择。
这样的职责设计,不仅秉承了从行为人的角度出发的理念,更好地贯彻刑罚个别化,也保证了触法未成年人能接受全方位、多角度的特殊优先保护,有机会提出自己的主张和权利,改变了一味等待的命运,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的同时,争取非犯罪化、非监禁刑。
(二)构建全程跟进的合适成年人制度应注意的问题
众所周知,每个人天生具有一定的自我防御机制,都想尽可能地把自我的伤痛性经历隐藏起来,通常不可能对一个陌生人敞开心扉;通过长时间的接触、沟通与疏导,才能使触法未成年人充分信任、依赖合适成年人,这样才能保证合适成年人工作的顺利展开。而一支全程跟进的合适成年人队伍,能够更好地对触法未成年人进行人文关怀,对其展开帮教,推进案件的进程;同时避免了不同阶段工作人员更换与手续交接的繁杂,节省了司法资源与时间,提高了效率。
首先,建立合适成年人专门机构。建立专门的合适成年人机构,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全程跟进,围绕触法未成年人展开各项工作,一切以维护触法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核心,为其提供特殊、优先保护。人才与资金是合适成年人队伍组建的关键。现今的各地试点中,都普遍存在人才短缺与资金不到位的情况。另外,选任合适成年人时必须注重品质,这是至关重要的。剖析美国的缓刑官制度,其成功的经验之一就是缓刑官的品质。他们都具有高尚的人格,老成练达,善良且富有同情心。因而对于合适成年人来说,品质与知识是并重的。另外,必须有充足的资金支持,不仅要提供合适的薪酬与奖赏吸引相关人才的加入,还要有财力支持合适成年人工作的展开。
其次,合理地分配案件,并且限定工作量。将全部工作人员划分为若干小组,可以两人一组。在同一时期内,每一小组同时负责的案件必须定量,男女童案件应该分类办理,女童案件应该派女性工作者,部分男童案件如情况所需也可以派遣女性工作者。总之,必须确保案件分配的合理性与科学性,保证每组人员有充裕的工作时间与精力。同时,还要改变中国现有体制下以解决案件的数量来评定工作人员绩效的情况,我们追求的应该不仅是数量,还有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