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品牌忠诚不会凭空产生,而是建立在两个条件的基础上:其一,企业必须拥有在市场上有相当影响的品牌,这取决于优质的产品质量和成功的市场营销,其中也包含技术创新的贡献;其二,有足够多的消费者曾经购买或使用过该品牌的产品。企业要想在专利期届满后拥有足够多的忠诚消费者,就必须扩大专利期内产品的销售量。由于垄断企业产品的销量和价格完全取决于需求曲线,提高销量的唯一办法就是降低售价。这样,企业在专利期内实际的销量与定价组合就是介入垄断产量A和竞争产量C之间的F点。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在专利期内的收益(矩形HFEK的面积)就必然小于垄断利润(矩形GABK的面积),消费者剩余(三角形DFE的面积)大于垄断时的剩余(三角形DAG的面积),无谓损失(三角形FCE的面积)小于垄断时的的无谓损失(三角形ACB的面积)。
二、影响一体化战略的因素
在现实生活中,专利权人要想借助商标保护获得更高的利润,必须满足一系列条件,这些条件牵涉到产品属性、技术进步的速度、消费者
的特点以及同一企业不同品牌之间的溢出效应。
(一)产品属性。
根据消费者获取信息的方法,可以将产品分为搜寻品与经验品。搜寻品的质量在购买前就可以通过检测了解;而经验品的质量却只有通过使用才能确定。其中,所谓“搜寻”就是“检测”之意,“经验”则是指“使用”。此外,还有学者认为存在第三类产品即信任品,指即便通过使用也无法了解其质量的产品。在现实生活中,纯粹的搜寻品即便存在,也十分罕见,因此可以说,绝大多数都是复合品,既表现出一定的搜寻特征,又有相当的经验属性。总的说来,产品属性越复杂,搜寻成本越高,经验特性越明显,越容易建立品牌忠诚,因为对于复杂的产品,人们不得不更多地依赖以往和他人的购买和使用经验,更多地依靠商标和商誉来识别和区分产品。换言之,产品越复杂,一体化战略的优势越明显。
(二)技术进步的速度。
专利权人能够借助于商标保护其曾经的专利产品和专利技术的前提条件是该技术和产品在专利期届满后依然具有商业价值。在某些行业,技术发展一日千里,技术寿命很短,如不到一年或者只有短短几年,这样,早在专利期届满之前,相关产品和技术就已经被淘汰,在这种情况下,商标就难以对专利保护起补充作用。
(三)需求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