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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时代的女性隐私权保护:法经济学的视角

  

  另外,由于传播技术所限,在信息技术未普及时代的中国,隐私的传播只能局限于小范围之内。即使对受害人造成了损害,在小范围内进行弥补并不是一件难事。民法通则规定的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的方式大部分时候已足够对其进行弥补。如果无法弥补,受害者完全可以离开原地,到一个谁也不认识的地方开始新的生活,虽然有户籍制度上的限制,但流动的可能性总是存在的。因此,在现代信息技术完全介入之前,或许隐私的丧失对于个人来说不会构成什么致命的打击,或许当时我国对隐私损害进行民事赔偿和行政处罚已经足够。


  

  而在现代信息技术出现之后,中国人生活的社会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首先是隐私丧失的可能性大大增加了。随着通讯、摄像、数码技术的发展,利用价格低廉的高科技电子设备如针孔摄像机、透视相机、拍照手机进行偷窥、偷拍、偷录他人隐私行为或者身体隐私部位变得越来越容易。而考虑到中国城市人口的密度要大大高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这种被他人侵犯个人隐私的可能性就更大。近年来这类偷窥的事情逐渐增多,并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在拥挤的现代中国,在一个不经意的瞬间,我们就进入了别人的镜头(当然,主要是女性),在不知不觉间丧失了对自己隐私的控制,并有可能进一步丧失对自己生活的控制(如果不幸被传上互联网并引起了他人的关注的话)。前两年,台湾针孔摄像机遍地隐藏,搞得台湾民众尤其是女性终日惶惶不安,台湾针对门诊患者发出的300份问卷统计显示,针孔偷拍已严重影响了岛内民众的“方便”习惯。30%的女性因为担心自己被偷拍,不敢上公共厕所。42%的被调查者表示,因为针孔偷拍设备的缘故,她们会特别注意如厕姿势。调查同时表明,为防偷拍,高达37%的民众被迫憋尿,严重影响身体健康。[7]试想一个连上厕所都成了一种冒险的社会能给民众,尤其是女性多少安全感?弹丸之地的台湾尚且如此,可以想象在大陆这个问题会有多大的规模。为了防止被偷窥,女性只能花更多的精力防范被偷窥,终日惶惶不安。这种后果的出现是值得立法者反思的。


  

  其次,互联网的出现使中国人进入了一个再也无法摆脱的现代网络世界。一个人的隐私如果被传上了互联网那么就意味着,她/他的隐私成了互联网信息世界的公共财产。换句话说,她/他的隐私被充公了。一个人或许可以在一个乡村,一个县甚至一个国家消除隐私被恶意传播后的影响,但无法在互联网的信息世界消除影响。互联网是没有国界的,没有过去和今天之分的(上文中自杀的上海女学生死后好几年其图片仍然可以轻易在网络上找到就是一个小小的例证)。谁也没有办法阻止信息在互联网上的流动。这也意味着,这些变成信息编码传到网络上的隐私将会永远保留在互联网上。无论他们走到世界的任何一个地方,任何人都可以轻松的通过强大的搜索引擎查到她/他们不愿意让别人知道的隐私。对付罪犯这或许是个有效的办法。但对于只想过正常生活的人,尤其是女性来说,这样无处可逃的世界甚至剥夺了个人重新开始新生活的希望,这对于一个人来说其实相当于被放逐。这种后果对于个人来说的确是一种无法承受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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