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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管理创新视角下的司法行政新作为

社会管理创新视角下的司法行政新作为


王进义


【关键词】社会管理创新;司法行政新作为
【全文】
  

  日前,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上发表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意义,对新时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出了总体思路和重点任务。这为司法行政机关新形势下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指明了方向,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如何立足职能优势,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加强社会管理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既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司法行政机关的重要政治任务,也是一项需要司法行政机关不断探索研究实践的时代课题,必须以全新思维,从社会管理创新角度推进司法行政工作新作为。


  

  明析职能特性,树立司法行政机关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新理念


  

  社会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府在社会管理中处于主导地位,作为政府职能部门的司法行政机关,必然是社会管理工作的直接参与者,特别是伴随社会结构调整的加快,社会分工的细化,司法行政机关职能越来越庞杂,参与社会管理工作的覆盖面越来越广泛,已然成为政府进行社会管理活动的主体力量,在社会管理中发挥着其他部门不可替代的职能作用。司法行政机关的行业特性决定了其在社会管理中具有鲜明的职能特性。


  

  一是管理特性。社会管理顾名思义重在“管理”。管理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服务型管理,另一种是强制型管理。尽管人们更多地关注政府如何将管理寓于服务,但是也不能忽视为维护社会稳定所采取的强制性管理。监狱作为国家机器,是强制性管理的执行机构。监狱、劳教、社区矫正等工作具有特殊的社会功能,通过对罪犯和劳教人员的人身管控,使其无力危害社会,从而维护社会稳定。安置帮教工作是刑罚执行机关和社会的衔接平台,既有教育改造的管理功能,又有扶助帮困的服务功能。司法行政机关的管理在社会管理类型上可以看作是一种保障性管理,这种管理职能的发挥,能最大限度的减少对抗因素,能最直接地维护社会和谐,能为社会管理活动创造稳定的发展环境。


  

  二是服务特性。社会管理的基本任务包括协调社会秩序、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应对社会风险、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上述七项社会管理任务都离不开法律手段的介入。法律服务是司法行政机关一项重要职能,表现为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法制宣传等工作为社会不同阶层和群体提供各种类型的公共法律服务,而公共法律服务正是社会管理活动中最重要的环节。通过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等机构和人员的执业活动,能够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以个案的公正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能够协调市场主体平衡利益关系,以法律手段规范经济行为和社会秩序;能够促进政府与人民群众交流沟通,以第三者身份助推政府的良性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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