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综合治国的历史探析
张晋藩
【摘要】德礼为本、政刑为用,讲究运用政权、法律、文化、道德等手段综合治国,是中国古代的治理创造,史实证明这是有效的治国方略,对于现实的治国理政也具有可资借鉴的实际意义。
【关键词】综合治理;法律文明;历史借鉴
【全文】
在中国古代综合运用政权、法律、文化、道德等各种手段治理国家,是中国国情所决定的,是中华民族的伟大创造。数千年来,中华民族虽屡经王朝更替但始终传承延续而未中断,其原因多矣,但与治国手段的多样、综合、变通是分不开的。它是中国古代政治与法制文明宝库中的珍稀财富,即使是在世界政治与法律历史中也凸显了超越时空的中华民族智慧的光芒。它是丰富的统治历史经验的理性总结,不仅是适用于几千年的古代社会的治国方略,也对现实的治国理政具有借鉴意义。
根据历史条件的不同,我选择两个不同的历史时期来论证这一主题,其一,西周至两汉,“礼乐政刑”综合治国;其二,两汉至清朝,“德礼为本,政刑为用”。以下分别论述:
一、礼乐政刑,“同民心而出治道也”[1]
周灭殷以后,周政权仍然面临着极其尖锐、复杂与危险的形势,为了巩固周政权,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周公旦进行了一系列平定叛乱、建立各种制度的重大活动,史载“一年救乱,二年克殷,三年践奄,四年建侯卫,五年营成周,六年制礼、作乐,七年致政成王。”[2]周公制礼作乐立政建刑是相互联系在一起的,是建设整个上层建筑的伟大创举,开创了运用各种手段综合治国的先例。所谓制礼,就是依照尊尊、亲亲的原则,将流行的礼的规范(包括制度性的和礼仪性的)加以整理,使之进一步系统化、制度化,其核心就是制定以周天子为最高权威的“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3]的贵族之间的礼仪和礼制。所谓“礼不下大夫”概括地显示了礼的贵族性、特权性。通过制礼,建立了以周天子为中心的诸侯拱卫的金字塔式的等级结构。通过这个等级结构,国家得以运作,统治得以巩固。故而,礼列为四种治国手段之首。
礼所调整的除贵族间的行为规范以及权利与义务外,还涉及政治、经济、军事、行政、法律、社会、宗教、教育、伦理、习俗等诸多方面,所谓上自“君臣朝廷尊卑贵贱之序,下及黎庶车舆衣服宫室饮食嫁娶丧祭之分”。[4]经过制礼,使得君臣有位、尊卑有等、贵贱有别、长幼有序,因此礼被视为固国家、定社稷的根本。孔子也说:“安上治民莫善于礼”。[5]春秋时,鲁国还保存着周公所制之礼。季文子在追忆周公的功德时说:“先君周公制周礼,曰:‘则以观德,德以处事,事以度功,功以食民。’作誓命曰:‘毁则为贼,掩贼为藏;窃贿为盗,盗器为奸。主藏之名,赖奸之用,为大凶德,有常无赦!’在《九刑》不忘。”[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