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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宪法教育体制比较研究

  

  从2005年开始,中国政府启动了”中国党政干部人权培训“工程,有组织地对干部进行系统的人权知识的普及,已开始产生良好的社会效果。为了统一规划宪法教育,中国建立了专门的宪法教育课程体系与教材体系,针对公务员的知识结构与依法行政的要求,组织专家编写统一的宪法教材。2006年中共中央组织部、宣传部发出了《关于认真组织广大干部学习第二批全国干部学习培训教材的通知》,把《宪法学习读本》和《人权知识读本》作为领导干部必学读本[10]。《宪法学习读本》由中国司法部部长担任主编,由韩大元教授任副主编,组织宪法专家编写,通过大量宪法案例系统地说明了宪法原理,其重点是强化干部的宪法意识,树立宪法思维,能够在实际工作中运用宪法解决实际问题。[11]


  

  四。中国公务员宪法教育的基本特点、存在的问题与发展趋势


  

  (一)基本特点


  

  与世界其他国家的公务员宪法教育体制相比较,中国公务员宪法教育的基本特点主要有:1、接受宪法教育的公务员范围广泛[12],宪法教育的社会效果直接影响国家法治发展的总体进程;2、进行宪法教育的机构呈现出多样性;3、宪法教育内容表现出多层次性,突出了人权教育的意义;4、执政党具体负责和协调公务员宪法教育;5、宪法教育培训所需全部经费由国家财政负担等。


  

  (二)面临的问题


  

  中国公务员的宪法教育和培训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应看到,还存在不少问题。从总体上看,公务员宪法知识水平和宪法意识还不能适应国家法治发展和公务员能力建设的实际需要。具体表现在:1、宪法教育理念与社会现实之间存在较大的冲突;2、宪法教育还不能有效地转化为法治发展的具体实践活动;3、从社会效果上看,宪法教育缺乏实效性;4、宪法教育缺乏统一的规划,”重业务培训,轻宪法理念培训“的现象仍然存在;5、宪法教育中存在”宪法工具主义“、”宪法政治化“等倾向。


  

  (三)公务员宪法教育发展的趋势


  

  1.充分认识宪法意识和宪法知识在公务员能力建设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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