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刑事证据制度的立法完善
卞建林
【摘要】
刑事诉讼法的再修改是健全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一件大事,其中刑事证据制度的改革完善应当是
刑事诉讼法再修改的重要内容。本文在对我国刑事诉讼证据制度建立、发展进行梳理的基础上,提出此次
刑事诉讼法修订过程中对证据制度进行立法完善的建议意见。
【关键词】辩证唯物主义;证据裁判;制度完善
【全文】
【编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经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初次审议并公布,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草案》一经公布,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截止2011年9月30日,收集到贬褒不一的各种具体修改意见和建议近八万条。从2003年《刑事诉讼法》再修改被列入立法规划,到2008年再次被列入立法规划,时至今日围绕此问题的讨论已持续8年之久,从不同的修改方案,到不同模式的立法建议稿,理论界和实务界均表达了不同的观点。本期”学术视点”栏目,我们委托中国政法大学卞建林教授针对《草案》组织了4篇稿件,围绕《草案》中证据制度、不强迫自证其罪、辩护制度、强制措施等几个热点问题进行了解读和讨论,以期为立法机关如何采纳不同的意见和建议,在最大程度上达成对刑事诉讼法再修改的共识,最终颁布社会各方较为满意的《刑事诉讼法》提供参考。
日前,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进行首次审议,在法律界和全社会引起极大反响。刑事诉讼法的再修改是健全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一件大事,其中刑事证据制度的改革完善是刑事诉讼法再修改的重要内容。从正在公开征求意见的修正案草案来看,修改涉及证据内容较多,亮点不少。在此,谨对我国刑事证据制度的建立、发展以及此次刑事诉讼法修改涉及刑事证据制度完善方面的内容作一扼要的梳理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