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代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强调夷夏有别。直到清末,仍有许多知识分子视满、蒙为异族,以恢复中华、驱逐“鞑虏”为己任,其中包括大思想家章太炎。最早提出“华夷一家”之说、为“中华民族”概念萌生创造条件的却是满族同胞雍正皇帝。在其为驳斥曾静华夷有别论而写的《大义觉迷录》中,他指出:“且自古中国一统之世,幅员不能广远,其中有不向化者,则斥之为夷狄。如三代以上之有苗、荆楚、狁,即今湖南、湖北、山西之地也。在今日而目为夷狄可乎?至于汉、唐、宋全盛之时,北狄、西戎世为边患,从未能臣服而有其地。是以有此疆彼界之分。自我朝入主中土,君临天下,并蒙古极边诸部落,俱归版图,是中国之疆土开拓广远,乃中国臣民之大幸,何得尚有华夷中外之分论哉!”我国有如今的领土版图和多民族人口构成,满、蒙等少数民族居功至伟,诚哉斯言!
梁启超本着固守疆土、防止分裂的意图,率先提出了合汉族与满蒙藏回为一家的“中华民族”概念,并区分了大小两种民族主义:“ 吾国言民族者当于小民族主义之外,更提倡大民族主义。小民族主义者何?汉族对国内他族是也。大民族主义者何?合国内本部属部之诸族以对于国外之诸族是也”。 (《论变法必自平满汉之界始》)救亡图存、团结对外的中华民族主义这条贯穿中国近现代史的主线在此已见端倪。正是因为有了这种理论准备,发源于江浙一带的象征五族共和的五色旗在革命取得阶段性胜利后迅速取代了武汉军政府象征18省汉族铁血团结的十八星旗,成为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时的国旗。孙中山在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时也宣布 “ 国家之本, 在于人民,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则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是曰民族之统一”,一反他此前的激进反满主张。《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第三条确定中华民国领土为“二十二行省,内外蒙古,西藏,青海”,全面继承了清朝的疆域。同时,该宪法第五条也规定了各民族人民作为“中华民国人民”的平等权。
至此,“中华民族”或“中国各民族”这样的概念具有了宪法规范的意义,标示着我国作为多民族统一国家的属性。
从民族自决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中国共产党早期的民族政策直接套用了布尔什维克主义者在俄国十月革命前后所采用的民族自决理论。比如,1931年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瑞金宪法”)第十四条规定:“中华苏维埃政权承认中国境内少数民族的自决权,一直承认到各弱小民族有同中国脱离,自己成立独立的国家的权利……”而民族自决理论实际上来源于美国前总统、政治学学者伍德罗·威尔逊。威尔逊提出该理论的目的在于瓦解老牌的殖民主义帝国,建立国际新秩序,令美国在此过程中发挥领导作用。布尔什维克党借用这一理论来实现另一个目的,即鼓动各民族发动革命来反对沙俄专制统治。这种革命性的理论并不符合建国后维护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的目的。理论的作用是潜移默化和影响深远的。马克思主义改变了20世纪的世界史进程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而威尔逊主义的影响在我国却没有得到充分的讨论。苏联依靠威尔逊主义在社会主义革命的过程中成功地保有甚至扩充了沙俄帝国时代的领土,但将这一理论持续应用到建国之后则为日后的解体埋下了伏笔。相反,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和建国的不同阶段不断修正自己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为中国作为一个多民族国家的稳定性创造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