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西藏、新疆发生的几次大规模骚乱,再次将民族问题尖锐地摆在了执政者和全体国民面前。这些骚乱既有“外国反华势力策动”等外部原因,但也有内在的原因。有些原因是与民族问题本身无关的,比如经济发展的区域失衡以及发展成果的分配不均。而其他一些原因则的确与我国的民族法治与政策密切相关,其中最主要的就是行政、执法层面上对宪法确立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消解。出于维稳和国家安全方面的政策考量,许多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对自治制度并没有十分严格地执行。作为一个文明古国以及今日的经济强国,我国的民族宪法不能因“外国势力”的影响而丧失其原本具有的包容精神和多元本色。
从夷夏有别到五族共和
如果我们把一个多棱角的玻璃或水晶饰品放到窗台上,阳光穿过它的时候就会被解析为多种颜色的光,在书桌或地板上舞动。我们称之为“透明”或“白光”的阳光,其实蕴含着丰富的色彩,而一枚透明的棱镜就可以把它们释放出来。“民族”一词就是政治社会中的“白光”,包含着极其复杂、多样的色彩。唯有“价值无涉”的社会科学方能将它们解析出来。为了政治动员的目的,政治家们往往会故意选用特定颜色的镜子,吸收或反射特定的色彩,压制或激发特定的民族主义。民族不是一种自然的存在,而是文化塑造、政治鼓动和社会建构共同作用的结果。通过一定的概念梳理,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一点。
民族身份认同与民族识别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民族识别是国家主导的、根据一些“科学”指标对一国之内的各民族进行区分和认定的活动。对于任何一个族群之内的民众来说,这种活动都是外生的,与他们的自我定位不一定吻合。据费孝通先生的回忆,1953年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时,全国自报登记的民族名称有400多个。之后政府主导的民族识别工作开始了,从1953年持续到1982年,总共确认了55个少数民族。民族身份认同则是一个族群内的民众依他们的生活方式、语言、宗教乃至服饰、饮食而形成的集体性自我认同,是具有内在凝聚力、趋向某些“核心价值”的向心性认同,因此也就为“民族主义”提供了基础。比如,王明珂先生提到,在四川省的汶川、北川、黑水、理县和茂县等羌、藏杂居的地方,传统上流行一种综合了祖先神、宗教仪轨、图腾等因素的“羊脑壳”和“牛脑壳”之分。这种区分与羌、藏之间的民族区分并不重合,但对“民族识别”之前当地人民的身份认同具有重要意义。用当地人的话来说,“羊脑壳”和“牛脑壳”的“‘根根’不一样”,而不按照传统方式生活的人则被斥为“牛脑壳不像牛脑壳,羊脑壳不像羊脑壳”。民族身份认同是民族主义政治动员的基础,但它是流变的,许多少数民族民众愿意融入主流社会,享受现代化和经济发展带来的好处。国家通过为这些少数民族提供现代教育、科技和医疗服务帮助他们实现现代化,在政治上将他们整合进统一的国家体制之中,而在文化领域承认他们的独特性,并允许他们在一定程度上自主地控制本民族的文化再生机制(比如教育、公共领域内对民族语言的使用、寺院管理等等),这是多数多民族国家所采取的宪政方略。在宽松自由的环境中,少数民族民众更愿意同主流社会保持亲密接触,乃至主动接受“整合”。而在政治控制增强,民族文化的生存空间缩小的情况下,“地方民族主义”更容易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