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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专利权质押发展现状研究及展望

  

  三、2010年有关推进专利权质押的制度建设


  

  2010年专利权质押迅速增长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笔者认为,最重要的因素还是政府部门对此项工作的积极推进。专利权质押虽然是债权人与专利权人之间的商业活动,但高风险的专利权质押需要在特别的政策环境下才能顺利发展起来。为了实现调整经济结构、构建创新型国家的战略目标,政府也必须对急需发展资金的科技企业予以特别的扶持和关注。因此,专利主管机关和各级政府纷纷出台各类政策、采取各种措施,明确对专利权质押的扶持态度,鼓励金融机构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提供专利权质押贷款。由此,就带来了专利权质押在2010年的爆炸式增长。


  

  法律虽然并未限定专利权质押所担保的债权类别,但从实践来看,专利权质押主要还是发生在融资贷款活动中[5]。在2010年登记的1076份专利权质押合同中,从质权人的名称上判断,56%的专利权质押合同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40%的专利权质押合同与担保公司签订,将两者相加,有96%的专利权质押行为与融资贷款有关。因此,要构建能够促进专利权质押发展的制度环境,除了完善有关担保制度外,还需要知识产权制度以及金融政策的配合。


  

  在知识产权制度方面,国家知识产权局在2010年工作要点中,明确将“推进建立园区知识产权资产评估与质押融资服务机制”,作为推进专利运用与产业化工作的要点之一。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2011-2020年)》,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加强专利质押贷款工作……推动建立质押贷款、风险投资、上市、证券化等多层次的专利技术融资体系。”将推进专利权质押定位于年度工作要点,并写进阶段性发展战略规划,表明专利主管机关对专利权质押工作的重视已经从制定政策,发展到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开展务实的推进工作阶段了。


  

  国家知识产权局自2008年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工作以来,一直保持谨慎而积极的态度推进专利权质押活动。2010年,为了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范围,批复了上海市浦东新区、天津市、江苏省镇江市、湖北省武汉市等四个城市为第三批试点地区。全国16个试点地区运用质押贴息、搭建银企合作平台、扶持中介等方式积极探索专利权质押的有效模式,国家知识产权局也将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帮助,协同研究解决实践中的困难。{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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