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来源:2000年至2005年以及2007年专利权质押统计数来自于国家知识产权局年报;2006年统计数据来自于卢志英:《专利权质押融资现状分析》,载《中国发明与专利》,2007年第6期;2008年至2010年统计数据来自于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上的公布的“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相关信息”。)
二、2010年专利权质押的特点
2010年专利权质押最突出特点是数量激增,对具体登记情况进行分析后,还可以发现有以下两个特点:
(一)发展不均衡
全国专利权质押发展极其不均衡,专利权质押登记最多的前10个地区占全国专利权质押登记数的85%(见图2)[1]。
虽然各地的专利权质押发展不均衡,但其实也有规律可循,具体表现为:
1.专利权质押登记数与当地有效专利权数成正比关系
截止2010年12月,全国有效专利数排名前10的省市拥有全国77%的专利权(见图3),这10个省市中有8个地区刚好也位列专利权质押活动最活跃的前10个地区。
虽然仅从有效专利数并不足以充分论证当地的创新能力或科技发展水平,但拥有的有效专利数却也是衡量一个地区知识财富量的客观指标。只有当专利权等这类无形资产财富累积到一定量,权利人才会主动思索如何经营管理这类无形资产,才会积极采取措施开发专利权的价值。质押融资作为一种有效的知识产权经营模式,必定首先在拥有大量有效专利权的地区发展起来。因此,专利权质押登记数与当地有效专利数大体成正比关系,有效专利多的地方,专利权质押活动就活跃。
2.专利权质押活动的活跃情况还与地方政府对专利权质押工作的态度有直接联系
表1 2010年专利权质押登记分区域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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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登记件数│地区│登记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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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265 │江西│13 │
├────┼────┼──┼────┤
│江苏 │124 │辽宁│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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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 │99 │甘肃│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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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84 │河南│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