囿于文章篇幅的关系,这里仅以宪法的基本原则为例对上面提出的命题作一说明。从理论上分析宪法的原则是社会主义宪法学的特色 [30],83版教材和05版教材在这一点上有共同的体现。83版教材在对宪法的概念分析中,将宪法的基本原则分为资本主义宪法的原则和社会主义宪法的原则。具体而言,资产主义宪法的原则主要有:人民主权原则、权力划分原则、尊重基本人权的原则、法治原则。将社会主义宪法的基本原则概括为:第一,公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则;第二,无产阶级专政同社会主义民主统一的原则;第三,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第四,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第五,社会主义法制的原则。 [31]从人类文化发展的角度和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来讲,资本主义宪法原则和社会主义宪法原则一定程度上存在着相通之处。05版教材根据普遍性、特殊性、最高性、抽象性的原则,结合世界各国宪法与宪政的理论与实践,将宪法基本原则概括为四大原则: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权力制约原则、法治原则,认为这四大原则构成了宪法内在精神的统一体,成为现代民主宪政体制的基本支柱。 [32]从对两版教材关于宪法原则的比较中,我们不难看出05版教材对83版教材在继承的基础上有所创新。但83版教材关于社会主义宪法原则的概括与05版教材对四大原则的理论阐述能否全然反映中国的宪法原则?这是需要我们反思的。
根据05版教材,宪法基本原则是指人们在制定和实施宪法过程中必须遵循的最基本的准则,是贯穿立宪和行宪的基本精神。具有普遍性、特殊性、最高性、抽象性的特征。 [33]根据这个概念,四项基本原则能否作为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让我们先来看看宪法文本的规定。首先,宪法序言明确规定:“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指引下,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从而完整地体现了四项基本原则。其次,宪法《总纲》中有多处条款涉及到此原则。第1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第2款规定:“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该条明确地规定了我国的国家性质是人民民主专政和社会主义制度是我国的根本制度。第三,宪法第2条、第6条、第19-24条、第2章关于《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均是关于社会主义制度的具体内容的规范体现。从以上的规定可以看出,四项基本原则似一条红线贯穿于整部宪法之中 [34]。与此同时,建国60年和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经验表明,四项基本原则在我国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发挥着巨大的指导作用,经济快速发展、国家政权稳定、人民群众的生活得到极大改善等事实无不充分证明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的正确选择。而且,在国际形势风云变幻之际,中华民族以富强、民主、文明的姿态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也仰赖于对四项基本原则的坚持。
通过上述对四项基本原则的文本解读和经验分析,我们不难看出,此原则在我国的宪政生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是具有中国特色,经得起实践检验的具有浓烈的中国问题意识的原则,可否将其写入宪法学教材,作为我国宪法的根本原则予以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