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版教材在认真总结和吸纳我国宪法学20多年来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调整和完善了宪法学课程体系,全书由宪法基本理论、宪法基本制度、宪法实施三编内容组成,以权利——权力为核心构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宪法学体系。这种体系安排改变了完全按照宪法典的顺序来安排内容的体系,一定程度上以宪法学的基本原理来组织教材体系。与83版教材相比,05版教材加强了宪法基础理论的分析和研究,明确宪法学是以宪法和宪法现象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使宪法学科的专业性与研究自主性逐渐呈现在读者面前,这是使宪法学逐渐脱离政治学束缚,从而具有自身逻辑自足性的一次有益尝试。这同时也是宪法学研究的环境与内容随着时代改变在该教材中的反映。
2、宪法的概念界定不同。
与宪法学具有鲜明的时代性一样,宪法学教材也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反映了同时代的宪法学研究的最新成果。从建国以来很长一段时期,我国宪法学研究的内容和方法都是取经于苏联宪法学。因为在当时的特定历史条件下,中国宪法学借鉴苏联的研究成果,实在是别无选择。 [11]其中苏联著名的政治家、法学家安·扬·维辛斯基在1938年提出的“法”的定义对我国的法学发展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即“法是经国家政权制定或认可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由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其适用的行为规则的综合,其目的在于保护、巩固并发展有利于和适合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与秩序”。 [12]83版教材关于宪法概念的界定深受这种定义方法的影响,该教材从法律特征、政治内容和阶级实质三个方面对宪法的概念进行分析,将宪法界定为: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民主制度的法律化,是阶级力量对比的表现。 [13]
05版教材从宪法内容上的本质属性和形式上的本质属性出发,将宪法定义为:宪法是集中表现统治阶级建立民主制国家的意志和利益的国家根本法。 [14]我们可将其主要内涵作如下解读:其一,从形式上来讲,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其效力比普通法律高,其内容涉及一个国家的根本制度;其二,从价值的层面上说,宪法必须反映民主、法治、人权等最核心的宪政价值;其三,从本质属性而言,宪法反映的是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的利益与意志。该定义标志着我国宪法学界对宪法概念的认识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与83版教材不同的是,05版教材将“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概括为宪法的特征之一,这是我国宪法学研究越来越重视对公民权利的研究趋势在该书中的反映。列宁曾说过:“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 [15]宪法对公民权利的保障及其相应的制度设置是宪法的核心价值所在,也是近些年来我国宪法学研究的重点与热点问题,该书将“公民权利的保障书”概括为宪法的特征反映了我国宪法学研究重心与宪法价值取向的转移,由强调宪法在社会进步、经济发展中的工具性价值转为重视宪法在人权保障方面的终极性价值。
3、研究方法的不同。
83版教材采用阶级分析方法,对宪法学原理、国家制度、经济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内容予以介绍,从每一章的内容安排上来看,都是先介绍资产阶级宪法的相关内容,然后介绍我国宪法的相关内容。在整体编排上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方法论。阶级分析方法属于传统的宪法学研究方法,其特点在于把宪法现象解释为阶级现象,强调宪法的意识形态性,此种方法在83版教材中的彰显,是“中国宪法学曾长期沉耽于淋漓尽致的阶级分析论” [16]在该教材中的投影。除阶级分析方法外,历史分析、比较分析、联系实际等方法也贯通于教材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