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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学与宪政——回顾清末资政院议员之风骨

  

  资政院议员风骨何来


  

  清末资政院将近200位议员,分为民选议员和钦选议员两大类。其中,民选议员大都是早年略有功名,成为乡绅,然后或公费或自费出国留学,归国后回到生于斯长于斯的家乡,从事新式教育或实业工作,以切实启迪民智或使民脱贫为己任,渐有声望,被推举为省谘议局议员,最后在互选中胜出,成为资政院议员。


  

  钦选议员中较为活跃者,经历也多与民选议员类似,先从事科举再留学,回国后或经朝廷要员推荐,或正式参加清廷为招揽人才所组织的留学生考试,从而担任中下级京官,在京官任上被推举为议员。钦选议员中还包括10位硕学通儒议员,如严复等人,绝对属于当时的文化精英。这几类人身上均有着传统儒学的烙印。


  

  儒学自春秋时期形成以来,随着社会变迁和王朝更迭,自身也发生了各种变化,但是,在变易中保持着不变的基本性格,那就是真正的儒者应以天下苍生为念,并以此展开对暴君污吏之批判。


  

  自西汉中期以后,尤其是东汉以降,儒学成为官方意识形态。然而,作为最高权力者的皇帝,尽管可以通过召集学术会议、颁行权威教本和官方解释,在一定程度上对儒家经典的解释施加影响,但始终无法完成对经典解释的垄断。因为儒家经典的内容具有相当大的客观性。那些自小即浸淫于经书的儒生们对经义自有其体认与确信。大儒们在教育机构中的讲学,亦有助于儒生们达成对儒家经义的某些共识。


  

  根据儒家经义的教导,任何人,包括皇帝在内,都需要不断修身才有可能接近圣贤,造福天下苍生。没有不断的修身,谁也不能自封为圣贤。这就是《四书》之首的《大学》所述: “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那么,皇帝应如何修身呢?除了读后感儒家经典,体悟儒家经义之外,还要亲近儒生,以儒为师。对儒生们来说,应当通过自身的操持和进谏,影响皇帝尽可能遵从儒家经义的教导。落实到制度层面,历朝历代多有鼓励臣下尽言,广开言路,彰显君之所以为“圣”、为“明”之规定。


  

  在这种由理念和制度所营造的社会氛围中,形成了传统中国独具特色的是非观——“是非”不是由包括皇帝在内的当权者所决定的,而是有其“道”。志于“道”是儒者基本的道德义务。


  

  既然皇帝将儒家当做治国之正统理念,自然也要肯定此“道”,承认要秉“道”而行。尽管他可以动用手中的权力来打压那些不识时务的批评者,甚至消灭其肉体,但却不能毁灭儒生作为一个群体在精神上的自信。如果皇帝不顾舆论,一意孤行,适足以将其暴虐形象公诸天下,传诸后世。尽管儒生对“道”的坚持很可能对君主之独断专行造成不便,但历代君主并未公然否定它,因为这有助于“家天下”的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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