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说到底,个税扣除额在个人所得税中只是一个小的局部问题。我国个人所得税在整体上亦存在三个主要的大问题。一是重劳动工薪所得,轻财产资本所得,加剧了收入和贫富差距,因此要推进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应当强调指出,综合的概念并不是家庭,而是综合劳动工薪和其他各项资本和财产所得。但这里的难度仍然并不真是技术和信息问题,而是涉及到官员亲属经商和富豪们的巨大既得利益,特别是权贵和富贵们垄断性的土地和矿产资源的暴利,当然也包括一般中产阶级的反感和阻力。没有高层的决心和决断,难以真正成行。二是隐性收入猖獗,征管制度漏洞百出,执法部门熟视无睹。这里典型的例子除了二手房交易的阴阳合同,就是小小的购物卡,禁了十几年禁不掉,现在反而以规范为名让其合法化。结果可笑的是,国外发明了信用卡,透支促进消费,还使现金交易电子化、透明化。我国则挖掘发展出了一个购物卡,变消费为储值预付,使交易灰色化,开启了腐败和偷税之窗。三是个人所得税比重太低,调节作用太弱,虽然表面上迎合了人们讨厌直接缴税的心理,实际上却是自藏良弓,积累了越来越严重的贫富对立和社会矛盾。
再放大一步,就中国整体的宏观税负和结构来看,当前亦有三大问题和任务。其一,遏制和改变财政收入继续远超国民经济和居民收入增长的势头,控制和降低整体宏观税负。其二,重点清理不规范和比例畸重的税外收入。使财政收入税收化、法治化。这里首当其冲的是取消个别地方政府的卖地财政。现在已经到了痛下决心变土地财政为规范的税收财政的时候了。其三,在税收结构中,调整降低商品和流转类税收比重,以减轻消费大众的税收负担,同时显着提高个人所得税和财产税这类直接税的比重,以强化税收对收入和贫富差距的调节作用。
个税扣除额讨论的社会含义
如果说大幅提高个税基本免征额的意见在经济学上属死钻牛角尖的偏见,乏善可陈,在媒体和表达出来的民意上则是翻了个,获得了压倒性的支持和吹捧。以致于相关方面,提出了一个大幅提高扣除额50%至3000元(含三险一金后实际起征点约达3900元月薪)的方案。不料尽管如此,全国人大网上征求意见后,引来史无前例的23万多条反馈,其中相当多数都认为3000元太低,应当上调至5000元、8000元。一些人借机造势,不依不饶,要求人大整理公布这20多万条“民意”,要求政府好事做到底,既然征求意见,就应尊重民意,把扣除额进一步提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