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免征额调整的三大问题与改革方向
华生
【关键词】个税免征额;三大问题;改革方向
【全文】
大幅提高个税基本扣除额,就经济学分析而言,可以说是并无道理:在72%的工薪收入者未达到纳税门槛时,大幅提高扣除额不是缩小而是多多少少扩大收入差距;在个税占总税收比重极低的情况下,调整和减少个税比重,会进一步扭曲税收结构;个税基本扣除额调整本应与国际接轨,建立与收入和物价指数关联的动态机制,几年一次的讨论折腾,其实是重复劳动,浪费行政和社会资源,无助于完善税收机制。
个税扣除额的真正问题是要引入动态机制、特殊扣除和调整社保扣除的负担。个税扣除额只是个税中小的局部问题。如何面对个人所得税存在的三大问题和我国整体宏观税负和结构上存在的三大任务,才是税制改革的真正挑战。
个税扣除额的讨论说明,“信言不美,美言不信”。在这个社会急剧变动的转型时代中,我们应当有直面真理的勇气。
个税扣除额或免征额,俗称起征点,准确地说是个人工薪所得纳税前基本扣除额,也称个人宽免额,现在引起越来越大的关注。客观的评价,个税基本扣除额调整本来是件小事。说小是因为它一方面不仅与几亿农民无关,就是对3亿工薪族中占75%以上不足3000元月薪的人来说,基本扣除额调到天上去也与他们没什么关系,即使拿到3000元月薪的人扣除社保最多不过只交十几元个税,影响微乎其微。另一方面,据财税部门的数据,基本扣除额提到3000元,预计国家税收减少1200亿,这只不过占去年国家财政收入的1%上下(依口径宽窄而变),也是九牛一毛。西方国家议政从来很细,但个税基本扣除额每年只是顺带公布一下,从来不是公众话题。我们今天把这件小事炒作成热门焦点,其中的经济学乃至社会学政治学的含义,值得认真考察。
个税扣除额的经济学分析
中国当下大幅提高个税基本扣除额,单纯就经济分析而言,可以说是并无道理。
首先,个人所得税的主要功能是调节收入分配。据纳税统计,在当今中国72%的工薪收入者还达不到纳个税门槛。提高个税基本扣除额,2亿多低工薪者不受益,只有几千万中等工薪者受益。其他条件不变,只会扩大而不是缩小收入差距,这和我们今天收入分配改革的方向显然不合。
其次,大幅提高个税基本扣除额,不会优化税收结构。因为中国个人所得税占整体税收的比重本来就极低,只占6%多一点,占全部财政收入就更少得可怜。相比就是被广为渲染实行了低税率的俄罗斯,个税占税收的比重也是我们的四五倍以上。因此税制结构改革的方向肯定是减少非税收入,降低商品类、流转类间接税占税收比重,而大幅提高个人所得税这样的直接税的比重。这次调整后个人所得税比重不升反降,显然进一步扭曲了税收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