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常见法律问题分析及对策研究
江苏省苏州相城区人民法院课题组
【关键词】民营企业;法律问题
【全文】
民营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和振兴地方经济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相城区作为民营经济高度发达的苏州市的北部门户,身处长三角经济圈腹地,自2001年建区以来,民营企业从无到有,不断发展壮大,已逐步拓展到基础设施、房地产、卫生教育、社会公共事业、交通运输、工业企业、消费及服务行业等多个领域。从整体形势上看,民营企业在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增加居民收入、解决劳动就业、推动经济发展、调整经济结构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积极的作用。但是,民营企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各方面的风险,其中法律风险是最容易被忽视的,如果处理不慎,将会给企业的正常运营和持续发展带来严重的影响。
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促进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相城区法院专门成立重点调研课题组,开展了为期半年的民营企业常见法律问题分析及对策研究的专项调研。调查对象主要为近3年来我院审结的涉及民营企业的全部案件,通过对涉诉案件的深入分析,总结涉诉民营企业案件的类型、性质及案发原因。
一、相城区民营企业涉诉案件的主要特点
2008年以来,相城区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6085件,其中,涉民营企业案件占全部受理案件的45%左右。
1.案由相对集中。民营企业涉诉案件的主要表现形式为合同类纠纷案件。2008年以来,相城区法院受理民营企业合同类纠纷案件约4500件,约占民商事案件总数的43.80%。其中以买卖合同、承揽合同、劳动合同及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等纠纷案件类型为主,买卖合同案件1401件、金融借款合同案件60件、劳动合同等劳动争议案件672件、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案件202件、承揽合同案件457件、商品房预售及销售合同案件1001件、其他合同案件约707件。2.涉刑事案件时有发生。2008年以前,民营企业涉刑事案件较少发生。2008年以后,民营企业涉刑事案件明显增多,且多是作为刑事犯罪的受害方,部分案件为企业的单位犯罪。案件类型主要集中针对民营企业的财产进行的盗窃、职务侵占等犯罪上。其中,职务侵占犯罪案件达37件,挪用资金犯罪案件2件,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单位犯罪10余件。3.大型民营企业涉诉相对较少。在受理的民营企业涉诉案件中,大型民营企业涉诉案件较少,小型民营企业涉诉案件相对较多。大型民营企业虽然经济活动频繁、范围广、总量大,但涉诉的案件只占案件总数的10%不到,但是大型民营企业涉诉案件标的额较大。主要原因在于大型民营企业比较重视企业治理,内部控制相对完善,产权制度较为清晰,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4.新类型案件层出不穷。民营企业涉诉案件除买卖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承揽合同纠纷等传统类型之外,近年来又出现了保险合同纠纷、股权纠纷、物业服务纠纷、撤销权纠纷、代位权纠纷、票据权利纠纷、商品房预售等新类型案件,这些案件由于法律规定尚待完善,处理起来难度较大。5.群体性纠纷呈上升趋势。民营企业涉诉案件群体性纠纷主要集中于商品房预售及销售、物业管理合同及劳动争议等案件中,特点是人数众多、对抗性强、调解难度大,处理不慎就可能发生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