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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犯罪及其防控措施研究

  

  (五)犯罪危害的严重性


  

  有人曾经指出,计算机犯罪是比核战争更可怕的灾难。这决不是危言耸听!这几年,“电子战”、“信息战”的概念已成为现代战争的新观念。如果一个国家、一个政治或军事集团采用计算机技术对事关他国政治、经济、军事和公共安全的重要计算机系统进行大规模的干扰和破坏,就可能导致该国政治失控、经济崩溃、社会动乱,从而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目的。据1999年《今日美国》报道,仅黑客入侵一项,每年就给世界计算机网络带来100亿美元的损失。另据美国联邦调查局金融犯罪侦查部统计,从已经发现的计算机犯罪案件看,计算机犯罪每年给美国造成上千亿美元的损失,平均每起案件的损失为45万美元。英国每年因计算机犯罪造成的经济损失为25亿美元,德国为50亿美元。而由于大量的计算机犯罪案件没有被发现,或者受害者发现后不愿报案,因此,实际遭受的损失要比已知的损失大得多。我国计算机犯罪产生的历史虽然不长,但发展速度却相当惊人。近年来,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正以每年30%的速度递增,仅利用计算机进行的金融犯罪案件就发现了200多起,最大的一起金融诈骗案就造成了2100万元的巨额经济损失。


  

  二、计算机犯罪的类型


  

  根据我国刑法第285条和286条的规定,计算机犯罪包括以下几种:


  

  (一)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犯罪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物、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国际上通常将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者称为“黑客”(有的译为“骇客”)。随着计算机网络的迅速发展和广泛应用,黑客的活动空间也随之扩大,其行为对网络安全造成的危害也越来越严重。黑客已成为计算机网络中恐怖分子的代名词。他们以网络为阵地,到处收集信息,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弱点进行探测和分析,最后对系统发动攻击。他们不但窥视他人网上秘密,而且盗取银行帐号,进行盗窃和诈骗活动,给用户造成严重损失。据美国国防部的计算机专家对其挂接在INTERNET的12000台计算机的一次安全测试证明,成功入侵的达88%,而且96%的尝试破坏行为未被发现。因此,计算机网络的安全问题已成为当前各国面临的一个严重的政治和社会问题。有鉴于此,各国无不通过刑事立法对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犯罪行为予以惩治。


  

  随着网络经济和网络社会的到来,我国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教育等越来越依赖于网络。与此同时,网络安全也成为一个严重的问题。据调查,我国90%的互联网站存都在着不同程度的安全问题,黑客轻而易举地就可以对网站发动攻击。1999年,我国就破获黑客案件数百起。2000年春天,有人利用从新闻组中查到的普通技术手段,从多个商业站点窃取了8万个信用卡号码及其密码,并标价26万元出售。尤其应当引起注意的是,目前我国的黑客攻击基本上还是低层次的攻击,它所造成的威胁和危害还是局部的。如果出现以敌对国家、恐怖主义组织、犯罪集团、工业间谍、机构黑客为背景的大规模的电子战、信息战,其后果将不堪设想。许多专家认为,我国在迈向时代过程中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将使我国的国家安全变得十分脆弱。因此,加强网络安全已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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