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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监狱官员的教育培训制度

  

  在第三学年,除完成规定的理论课程之外,大部分时间用于现实性的专门课题的研究,如监狱改革动向、非监禁执行、电子监禁、犯罪行为与受害人间题等主题。除此之外,培训中心还经常组织学员进行科研考察活动,对瑞士自由刑执行的多样性有一个总体的认识。


  

  在瑞士的监狱官员培训内容中,没有自卫、射击、警体等相关内容。因为实践课程是在各州的监狱内完成,培训中心只负责理论教育和培训。瑞士监狱系统的安全警卫工作有的是由私营保安公司承担,有的是由刑事警察负责。


  

  (五)毕业


  

  虽然瑞士的行刑权及主要实施内容以及人事权都在各州,但是根据瑞士职业教育法,刑罚执行系统专业人员的基础教育毕业证书,很久以来就被联邦职业教育与技术管理局确认为联邦专业证书,全国通用。这对提高瑞士监狱系统工作人员的社会地位以及他们所从事的职业来说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有媒体报道,瑞士监狱官员因此而对其所从事的工作感到非常自豪,因为他们觉得自己是在一种最艰难、对人的素质要求最高的公共管理部门工作。另外,瑞士联邦政府对监狱官员在职继续教育中的优异成绩证书也同样给予承认。这既是职业晋升的一个重要依据,同时也有助于人才流动。


  

  凡在教育培训中心基础班以优异成绩通过中间考试或者能够证明具有同等学力毕业证书者,均有资格参加联邦级的毕业考试,即一种所谓的职业考试。根据职业教育法规定,应该经过职业考试来确定求职者是否具备必要的职业技能和知识,这比一般的职业培训有更高的要求。除此之外,监狱后备干部必须取得一种全国通用的能力资格证书,或者修完一门等值的、可比较的专业教育,同时还要有在一个行刑机构工作至少2年半的职业经历。没有取得职业教育毕业证书者, 或可比较的教育证书者,有在监狱系统工作5年的经历证明,也可参加联邦职业考试。


  

  (六)继续教育


  

  根据欧洲议会建议,继续教育就是为使监狱官员始终处于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以及进一步提高其专业水平的状态。一般来讲,制订继续教育计划时应与参训人员共同商定,培训内容应与形势的要求相适应。瑞士监狱官员培训中心经常不定期地举办短期培训班,就监狱工作中的现实问题进行专门研讨。继续教育的对象为后备干部和某一领域的专业人员。因继续教育的内容比较专业,研究的程度也较深入,因此多数情况下是与大学合作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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