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如果问题仅只停留于这一层面,就不会出现后来呈现的种种曲折与吊诡。事实上,上述意识形态工具之所以为包括中国在内的非西方国家所普遍接受,归根结底,还是因为诸如“语言”、“民族传统”等等本为其所固有,如今面对“世界之中国”与“世界之亚洲”,焕然凸现,恰恰回应了“救亡”与“启蒙”的需要,从而成为它们有意识地自觉选择的工具理性罢了。这也说明,中国和亚洲诸国在“东西”过招的早期,即秉有文化自觉,并据此价值理性驾驭工具理性。正是在此,包括中国在内的亚洲国家阐发本土民族身份的进程,不仅是一个力图揭示真实自我的自讼式努力,而且是一种跨民族文化的作业,在“比较”的视野中经由描述来揭示真实的民族自我的呈现式说明,自始即秉具一种远较其“摹本”更为宏大的心胸与视野。而且,因为此种说明采取的是“挑选本土和外部文化元素”两相观照这一进路,所以,它同时是一个赋予本土以意义的“建构”过程,因而,也是一个全球化与民族建构合一的重新定位进程,以地方性实践提供着普世之思。民族主义之成为一种国民情感,而且是一种无可逃脱的国民情感,而常常鼓荡其自由主义诉求,基于“救国”情怀而诉诸宪政民主的“建国”努力,其意在此,其义亦在此,只有在此语境中才能争取到同情,进而获得理解,也才能免于误解。
正是这一历史进程的双重性格,使得现代中国人的国民身份体认奠立于文化身份的认同基础之上,同一于中国社会的现代性塑造过程,并同时在“文化回归”的意义上,提供了公民身份建构的历史文化资源。一百多年来,如果说中国民族国家建设的主要成就在于形成了此种自卫性民族主义,以及据此演绎而来的国家理性的话,那么,正是中国民族主义激发了中国文明的自我觉醒和政治意识的成长,造就了“中国人”与“中国人意识”,而反过来使得民族主义成为天然的国民情感,并在“救亡图存”、“家国天下”意识的共同作用下,养育出自己的公民心智。有关于此,本文最后一节还将详论。
二、民族主义是一种公民心智
其实,当今世界,包括“中国”与“中国人”在内,民族主义不仅构成了现代国家理性的核心内容和国民心性的基本内涵,而且也是公民的文化忠诚与公民情感的组成部分,从而体现为现代公民心性本身,正如自由主义与共和情怀是公民心性的必要构成因素。它们基于各不相同的历史进程,表现出极为轩轾的价值诉求,纠结一体,横跨体制与理念,共同塑造了现代人性的多元、复杂内涵。
公民信念的文化源泉
首先,公民这一概念不仅意味着对于特定政治共同体的政治承诺,而且同时要求这一身份的担当者奉献出文化忠诚,做出基于独立个体良知良能的文化选择。事实上,若无此一文化选择过程对于个体良知良能的检验和历练,则公民身份的政治担当顿失文化信念支撑,若非一种虚假的担当,至少也是一种无力的担当,从而可能只是一种意识形态的操练。就此而言,民族主义既是公民情感的组成部分,也是公民信念的固有内容,不仅为公民信念提供文化源泉,而且为公民信念的指向预设了时空条件。
无论从历史还是逻辑来看,民族主义提供的文化资源,使得自由主义的价值理念获得了自己的历史文化托付,从而获秉真正的道义精神;其所预设的时空条件,赋予了自由主义以行动权能,决定并且成全了自由主义的大众动员能力。从而,它们构成了民族国家格局下公民素质的基本内涵,表现为现代人性的向度之一,转而丰富了公民行动的国民性格,为公民文化提炼出自己的特定社会历史文化色彩。因此,但凡“现代人”,包括2008年自发“抵制”家乐福的中国国民在内,不管其是否受过正规教育,也不论其基于何种政治立场,推导其行动的不仅有民族主义因素,而且必定有一份基于公义的公民担当在内,一种全球化时代基于独立个体的道德律令而慨然行动的公民责任在内。[9]也正是这一公民行动所涵育的国民寄托和国民寄托的公民表达方式,将公民信念的社会历史向度展示无遗,使社会历史内涵的呈现过程诉诸公民联合行动的表达方式。否则,仅仅是民族主义的驱使,很难解释如此众多国民的联合行动的公共理性化程度,也难以说明其公共关怀所在,更无法看到这一切背后错综复杂的社会历史进程。事实上,从政治哲学而言,在晚近百年来的中国场域内,民族主义和其他多种“主义”,其中主要是自由主义和社会主义,也包括共和理想与社群主张,以及自由市场理念与民粹思潮等等,构成了现代政治人性的综合体,分别烛照了人性的不同向度,表达了人性的多元社会政治诉求,无时得以摆脱,无人能够超然。起居于中国,生死在神州,祖国大地上发生的存亡兴衰,家国庭园中上演的悲欢离合,你竟然能够无动于衷吗?譬如“汶川大地震”,无数同胞瞬间殒命,不论身为国民抑或身为公民,总是心怀戚戚。一旦中美爆发利益冲突,身为“中国人”(国民与公民),你尽管整日“普世”长“普世”短,却可能会本能地在情感上站在祖国一边,又有何奇怪呢?其实,这既是国民立场,也是公民选择。此事多有,近代中外历史早已演绎出诸多例证。也就因此,就民族主义是一种无可逃避的公民情感而言,即便宣称民族主义是“二十世纪的毒瘤”的人,在进行如此这般陈述后却又喟言:只有革除这一毒瘤,中华民族才能健康成长,繁荣富强,永远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正如驳斥“民主不适合中国国情”的重要理据之一就是,“这是对于中华民族自我治理能力的极大侮辱”一样。---其间悖反与“无可逃脱”状,何其淋漓尽致也!
因此,回到“公民信念的文化源泉”这一论题上来,可以说,民族主义作为自由主义的情感层面,构成了自由主义的内在动力和激励机制。不是别的,常常正是民族主义情感驱迫着公民追寻优良政体,旨在为家国庭园营建美好的政治法律屋顶,而为人世生活缔造理想人间秩序。若非对于祖国的赤诚萦念和此方水土生死相许的执着,怎会有如此公民情怀与公道理想,而将生死置之度外;倘无对于民族国家的情感依恋和祖国文明的国民体认,又何苦为她的兴衰存亡常怀忧戚,任热泪长流,演绎出要使祖国成为自由、平等与博爱的美好家园而饮马冰河的轰轰烈烈;没有“保种”、“救国”、“复兴中华”的民族主义情怀,就不可能有持续一个多世纪的经由追求民主法治的“救国建国”的秩序重整实践。在此,国族的繁荣富强与同胞的苦乐冷暖不仅是国民的系念所在,也是公民的关怀所向,而且,也只有形诸国族富强与国民的福祉,才能体现自由主义的价值,而恰成自由主义的用武之地。否则,对于苦难的中国来说,“自由”岂不成为纯粹形而上的玩偶和“中看不中用”的“花活”。一个不能带来安全、秩序、繁荣和福祉的自由主义,不仅缺乏大众动员能力,而且连基本的理论价值也会丧失殆尽。事实上,不是别的,正是对于“共善”和“良善生活”的自由主义政治追问,联结起有关政策、法律和国家的德性之维的自然法考察,而将民族理想和基于公民理想的政治热情联为一体,决定了民族主义是一种公民心智。正是在此,奥地利经济学家米塞斯式的“爱国者成为自由精神的代名词”这一论断,堪称允恰。而且,也只有当普世的自由主义显现为具体国度的全体国民的基本共识,表达了特定社会历史的内在要求,自由主义才能变成具体的理论与思想形态,从而获得可欲的社会动员能力。[10]
自由主义以民族国家为时空依托
在此,一个有意思的现象是,通常人们似乎认为,自由主义具有普适的价值,概属普世的理念。但是,大家不可忘记,自由主义恰恰以民族国家为时空边界,民族主义是自由主义的一个隐蔽命题。因此,如同民族主义,自由主义恰恰不得不有、也不可能没有自己的社会历史背景,承载着特定社会历史的托付。一旦剥离这一具体社会历史背景及其托付,只能是形上思辩的案上盆景与塑料花朵。因为,自由主义的主要命意讲述的是每个具体、独立的个体,均当并且可以秉持良知良能追求理想的人生幸福,此为他们天然享有的权利,个体基此完成自我的成长与发展的潜能。从而,其进一步的命意便是制度安排对此所作回应的问题,而落实为对于优良政体的追求,民族国家的民主和善治及其能力。没有优良政体的切实安排,自由主义永远只能停留于理念形态,仅仅表现为一种道义感召和理想的魅力。而漂浮于空中,无所归落的自由主义理念,既无社会动员能力,也无切实服务人生、满足个体福祉的战斗力量,势成韦伯笔下“没有生育力的亢奋”,终究将会失却这一感召和魅力。
正是在此,对于优良政体的追求,以及优良政体的立脚点,恰恰以民族国家为基本依托。没有民族国家这一时空基础,自由主义失去了时空位置与制度托付,往哪里安放,从何处兑现,又要自由主义做什么。不妨说正是为了试验、落实和兑现自由主义,才产生了建构民族国家来承载其理念和体制的需要,将自由主义形诸肉身。无论是追奉“大革命”理想,还是某种具体的自由主义理念,均难以避免诉诸国家形态,正说明了国家是“最终状态”与“终极边界”。换言之,自由主义只有将自己体制化了,获得了自己的肉身,才能不仅成为一种伟大理念与鲜活传统,而且是造福人间的真正力量。而自由主义理念的体制化,恰恰需要民族国家这一时空平台,如此,“江山”在此,才堪托付。这也是在现实政治层面,为何不论秉持何种理论立场,最终仍然要以“夺权”、“执政”或者“参政”作为行动纲领的原因所在。探索民族国家的源起与演变,绝对不能忽略这一动因,否则无法解释这一庞大人间秩序与政经格局的来龙去脉。
须知,自由是一种不同于家政生活私性幸福的公共幸福,一定要具有公共相关性,以对于公共权力的分享为枢机。如此,民族国家的制度安排和行动权能,大至国家安全和集体尊严的维护,通盘的宪政架构,所有权、经营权与税则的订定,以及对于社会治安的维持,小到护照的签发、对于特定公民集体联合行动的核准,以及诸多具体行政行为,均在在关乎自由,根本性地决定了个体是否享有自由。人们追求民族国家建制及其优良政体,归根结底追求的是自由与福利。就晚近历史的现实语境而言,无此民族国家建制,即无建构优良政体的可能,从而也就意味着无自由或者不自由,遑论独立个体追求幸福的权利实践和自我发展潜能的实现。进而言之,就诸如中国这类东亚国家而言,在解决了诸如国族独立和国家主权等等重大国家建构问题之后,之所以还需要民族国家,或者说,民族国家还具有存在的长久必要性,就在于藉其谋求优良政体,从而营造自由、平等与博爱的人世生活,而这也就是民族国家应当孜孜以求的人间秩序,更是民族国家得以存身世间的根本理由。
事实上,就晚近西方民主政体的历史来看,也正是在追求公共权力的分享过程中,孕育了自由主义理念并使之走向成熟,而所谓“公共权力”者,国家权力也,民族国家建制的实践理性之权能权威也。两个冤家,其实寄胎于同一个时空实体之中,难解难分,正为其“相反”之危,亦为其“相成”之机。揆诸东西两方的近代历史,正是包括自由主义、民族主义、社会主义和共和精神在内的诸多理念所形成的近代思想,充实并充任了现代国家的灵魂,而造就或者可能造就国家理性,促使、鞭策民族国家成为人世生活无可选择的家园。而之所以出现凡此种种思想冲动及其政治热情,源于对于自己身处的地方性人间秩序的道德憧憬和社会想象,向往它、希望它并且努力促使它成为惬意的人间居所。这既是民族主义的渊薮,也是自由主义的基本动力。就此观之,自由主义与现代民族国家一同成长,全部的问题只是在于如何经由国家理性对其进行优良配置,防范任何一方走火入魔。就中国当下而言,在运用自由主义优良政体理想训育民族国家之际,同时需要预防自由主义走向极端,以致罔顾国族利益与国际关系作为一种自助体系的现实主义本质,导致承载其理想图景的国家建制解体,确保安全、福利与自由的同步增长。[11]晚近世界体系的一个深刻教训在于,尤需戒惧者,一旦将自由主义的普世价值运用于民族国家疆域之外,甚至于藉由武力施行于其他国家,则害莫大焉。此时此刻,自由主义的普泛化恰恰演变成了侵犯性的民族主义,一种以自由主义为行头的现实政治利益追求。更何况,真正具有“推行”普世自由主义价值权能的总是超强国族,一旦它们享有此种道义合法性,那么,势必等同于上帝,谁又能够担保它们不会假自由主义之名,行满足本国本族本集团利益之实呢?放眼世界,遍观历史,此种龌龊勾当难道还少吗?!既然上帝就是上帝,俗世权力无以僭越,分际原极清晰,但却公然假尔之名而行之,则行动本身早已悖离自由主义的真精神,也违背了天人分立、以德配天的自然法则,这时节,早已毋论任何主义了,留下的其实不过是丛林规则罢了。所以,超级大国动不动叫嚣要将穷山恶水之地炸回“石器时代”,以战争作为工具来“推行”民主、施行自由主义的普世理念,不管这一动机和目的是真还是假,我的观察是假的,但其实导致的恰恰是军国主义与霸权主义,哪里还有一丝一毫的普世自由主义理念存焉。---即便是人道主义干预,一旦超越必要限度,也可能走向反面,反而酿成灾难。毕竟,集束铀弹落在别人家屋顶,将别人家的院落炸开了花,血肉模糊,一片狼藉,哪里还有什么人道可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