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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自治的技艺

  

  三、结论—地方自治的症结在于民主政治


  

  本文探讨美国等国的地方建制及规模,并和中国进行比较。和许多中国学者的结论不同的是,比较研究的结果表明中国目前的地方建制和规模本身并非主要问题。和世界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官民比例并没有明显失调。


  

  事实上,和许多国家相比,中国目前的中央和地方政府都可以被称为“小政府”—如此之小,以致未必能有效提供必要的公共服务。中国的主要问题也正在于公共服务的严重不足和地方政府的挥霍浪费。一言以蔽之,虽然政府规模并不大,但是提供的公共服务更少。虽然中国的地方自治存在种种问题,但是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并非地方建制不合理,也不会随着地方建制的进一步完善而自动消失。


  

  即便有了合理的政府结构,并不表明政府就会合理运行起来。政府运行要靠人,而结构本身并不能决定政府哪些部门应该招募多少人,更不能决定这些人做什么。和政府建制一样,政府部门的人员分配及其所履行的职能也必然是通过制度人为决定的。在民主机制不发达的国家,地方政府规模和结构都同样由上级决定,而上级未必具备地方需要的准确信息,再加上不能有效监督下级政府的决策和运行,因而往往造成下级政府机构膨胀,或虽然人员和发达国家相比不算多,但是政府人浮于事,一些人只是利用关系进入政府机构瓜分福利而已—总之,政府不但不提供多少公共服务,反而凭借不受约束的权力占有和享用社会资源。在这种情况下,政府规模和地方对公共服务的需要当然没有什么关系。


  

  因此,虽然政府设置也遵循一定的规律,譬如多少人口需要多少官职,但是这类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是地方根据自身需要决定的,并不存在唯一正确的标准答案。地方政府究竟配备多少人员,完全取决于地方治理的需要—更准确地说,取决于地方对治理需要的观念;即使地方的客观情况类似,如果地方选民要求更多的服务,那么地方政府就需要配备更多的人员。事实上,地方的公共服务、官员人数和财政预算本身就是地方自治的基本内容。只有在实行地方民主自治的国家,地方公共服务才可能真正符合地方需要。


  

  相比之下,在地方民主不完善的国家,学者总是在讨论是否有必要设置乡镇一级的基层政权之类的问题,而且基层政府往往不是人满为患,就是人力资源和财力不足以承担当地需要的基本服务。机构冗员和人手紧缺、资源匮乏和挥霍浪费这些看起来矛盾的组合,似乎总是令人困惑地并存着。


  

  其实,这些问题的答案并不难找,在一个自上而下的控制体制中,这些所谓的“矛盾”甚至是十分自然的共生体。关键在于,地方建制和规模问题不应该是由学者或政府自己决定的,而是应该由地方选民决定的。“因民之所利而利之”,“惠而不费”;{29}如果地方选民愿意用自己的税钱供养更多的官员、换取更多的服务,那又有谁会抱怨呢?反之,如果选举的压力消失了,那么地方政府冗员、人浮于事、挥霍浪费、公共服务严重不足等现象则必然出现。政府应该是公共服务的提供者,而一个不对选民直接负责的政府必然和地方对公共服务的需求发生脱节。事实上,没有地方选举的压力,地方政府规模和地方对公共服务的需要就失去了必然联系,成了风马牛不相及的两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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