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执法规范化提升劳教(戒毒)工作水平
韩力农
【关键词】执法规范;劳教工作
【全文】
劳教(戒毒)机关作为我国独树一帜的司法行政执法机关,其基本的职能是执行法律,教育矫治违法人员与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事关劳教(戒毒)事业发展全局。我们要从进一步提高全警全员的思想认识,加强执法管理制度建设,完善执法管理体系,加强对执法权力的监督等四个方面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从而实现提升劳教(戒毒)工作的整体水平,促进劳教(戒毒)事业科学发展、全面发展、协调发展与可持续发展。
一、进一步提高全警全员的思想认识
认识是行动的先导。干任何一项工作,无论大事、小事,如果认识上不去、思想不明确,行动肯定不会自觉,好事也不一定能干好。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也是如此。前不久,中央领导在亲切会见全国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的全体代表时指出,“监狱劳教工作是我国政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劳教(戒毒)机关作为国家司法行政机关的执法单位,肩负的使命越来越重要,承担的任务越来越艰巨,工作的标准也会越来越高,对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要求也是第一位的。正如周永康同志指出的那样,“大家虽然身处高墙大院,但要胸怀全局,牢记职责使命,既要公正廉洁执法,又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因此,执法规范化就是劳教(戒毒)工作的生命线,也是党和政府对劳教(戒毒)工作人民警察最基本的履职要求。
用基本要求这把尺子来衡量劳教(戒毒)工作,会不会看问题、能不能发现问题,则是解决认识问题的关键所在。当前,在个别单位和个别民警执法活动中,执法不公正、执法不规范、执法不作为、执法不文明的现象仍然存在。从客观上来说,劳教(戒毒)机关的执法规范化建设更具软性特点,更多地受观念意识、体制机制、人员素质、管理水平等因素的约束,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更需要强调系统性、长期性。从主观上来分析,劳教(戒毒)机关各级领导认识不到位、规划不系统、思路不清晰、措施不给力等问题,也是普遍存在的。正因为如此,造成个别单位执法制度和执法规范不健全、不完善、不落实,进而损害到劳教(戒毒)机关整体的执法形象与执法公信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是顺应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快速发展、提高劳教(戒毒)机关自身履职能力、建设高素质的民警队伍的必然要求,是推进最高立法机关尽快出台《违法行为矫治法》的重要关节,是实现对矫治对象依法有效管控的重要途径。要站在事关劳教(戒毒)机关执法质量和执法效果、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来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