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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币体系的法律问题与中国外汇管理立法的科学发展

  

  就发展中国家国际收支而言,加入WTO 之后,由于关税的降低及一系列非关税壁垒的取消, 国际收支可能会出现下列情形:商品贸易进口会增加,顺差会缩小,非贸易方面进口大于出口,出现逆差扩大;资本项目流入大于流出,顺差会扩大。如果资本注入的顺差可以弥补贸易项下和非贸易项下的逆差,则可以保护国际收支平衡。如果贸易项下出现过大的逆差,而资本流入又不能实现较大顺差,就会出现国际收支逆差。如果国际收支长期不能平衡,就会影响到整个国家宏观经济的发展。若长期出现逆差,只能采取措施弥补,如向国外借钱、发行外债、本国公司到国外上市、向国外银行贷款或是动用外汇储备;若储备不足以偿还外债,那将会出现债务危机,倘若逆差继续扩大,最终则会导致本国货币贬值。这种长期逆差埋下了本币贬值的隐患,正是东南亚金融业危机的教训之一。


  

  WTO 金融服务法影响着发展中国家的利率市场及利率机制。一些发展中成员国仍然实行的是管制利率制度,即本币利率还不是由市场供求状况决定的市场利率,有很大程度的政府行为。比如,我国就实行严格管制的利率制度,我国目前的利率机制太死,利率基本上不是由市场决定,虽然市场上也有国家公债利率、中长期存贷款利率和同业拆借利率等利率形式,但利率的高低差别,不能反映借贷风险、成本利润的有效机制。利率市场化应该是多项金融制度改革的首要前提,比如人民币利率自金融改革以来一直未能放开,这是因为市场经济秩序没有建立健全,没有成熟的市场经济作保证,放开利率市场会造成金融秩序的混乱。但是, 作为WTO 成员国,这种严格管理的利率制度,有其严重的后果,表现为:1. 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操作困难,因为货币政策的主要调控工具利率不能随市场灵活变动,从而难以起到调节货币供应量的作用。2. 发展中成员国的内资银行在实现商业化改革方面会遇到阻力。根据WTO《金融服务协议》的要求,进入东道国的外资银行是按照市场运作方式经营,可以根据收益和风险自主决定存贷款利率,相比之下,东道国呆滞的利率机制将会成为制约内资银行发展的瓶颈,削弱了内资银行竞争力。3. 严格利率使本币对外币的多种交易产品无法确定其交易价格,多种外汇业务无法开展,管制利率价格杠杆难以发挥作用,限制了东道国外汇交易市场的发展。总之,为了适应WTO 法对成员国利率制度的环境要求,发展中成员国必须进行利率制度的改革。


  

  三、中国外汇管理立法的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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