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领域职务犯罪特点原因及查处方法
王一鸣
【关键词】民生领域职务犯罪
【全文】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检察机关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保障民生、维护稳定方面承担着重要责任,发挥着重要作用。当前,民生领域尤其是社会保险、土地赔偿、医疗卫生、移民补偿、新农村建设等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日益高发,开展对民生领域职务犯罪的专项查办工作成为检察机关当前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所要完成的重大任务。在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专项工作中,检察机关必须认真分析当前民生领域职务犯罪的特点,深入把握其症结,才能更好地化解矛盾纠纷,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当前民生领域职务犯罪的主要特点
近年来,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呈现明显的高发态势。我院2005年至2007年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中,发生在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数量逐年攀升。2005年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8件8人,占当年立办职务犯罪案件总数的38.1%;2006年查办14件14人,占当年立办职务犯罪案件总数的63.6%;2007年查办16件16人,占当年立办职务犯罪案件总数的69.6%。今年截止目前我院查办职务犯罪案件9件9人,其中7件7人为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从我院办理的案件看,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有以下特点:
1、犯罪活动牵涉面广,渗透到民生领域的各个方面。近年来,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社会保险等民生领域一直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也是职务犯罪易发、高发并被检察机关重点关注的领域。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活动逐渐向不易察觉的部门蔓延滋生。过去被认为是“清水衙门”的教育部门、科研部门、卫生部门,近年来职务犯罪案件也屡有发生。如被我院立案查处的市实验小学后勤主任何某贪污、受贿案中,何某借校服采购、实验用品采购和食堂管理的职务便利,巧立名目大幅加价,在赚取学生钱财的同时还收受供应商高额回扣,导致学生家长怨声载道,部分身为下岗职工的学生家长到市教育局集体上访。统计数据显示,近年来我院查处的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共计45件,其中国土管理部门7件,农业部门8件,教育部门5件,卫生部门10件,劳动保障及社会保险部门11件,政府部门3件,科研部门1件。职务犯罪行为已经渗透民生领域的各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