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程序角度看,失业工人要获得普通工人TAA项目,必须经过两个步骤,即先是由劳工部资格审查,然后在资格审查通过后由州政府相关机构实施援助措施。资格审查要符合以下条件:首先,工人团体(3人或以上)或他们认可的工人联盟、授权的代表向美国劳工部申请调整援助救济,并证明其所供职的企业中有大量或重要比例的工人已经失业或面临失业威胁。其次,工人失业至少是由以下三项原因之一引起的:一是进口增加,即与该企业生产产品相同的或直接竞争的产品的进口增加,导致该企业生产和销售的下降,且增加的进口是上述工人失业及企业生产、销售下降的重要原因;二是生产转移,即该企业的生产已转移至境外其他国家,这些国家与美国签订了自由贸易协定或者受益于AGOA、CBERA或ATPA三项法律,又或者该国家所生产的、与该企业产品相同的或直接竞争产品对美国的进口正在增加或可能增加;三是间接受到贸易不利影响的上游或下游企业工人。在收到调整援助救济申请40天内,美国劳工部将根据上述条件决定申请之者是否通过资格审查。一旦资格审查通过,劳工部将通知申请人并告知他们在何时、何地可以申请何种具体的援助措施。
针对普通工人的援助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种:第一,贸易再调整津贴(Trade Readjustment Allowances,TRAs),提供工人收入支持的主要目的是帮助工人胜利完成培训过程;第二,再就业服务与培训(Employment Services & Training),主要是为失业工人寻找新工作提供各种就业服务与培训;第三,异地求职和异地安置补助(Job Search Allowances & Relocation Allowances),主要是为在本就业社区无法找到合适工作并需异地求职或供职的失业工人提供的补助;第四,健康保险税收抵免(HCTC),它向所有获得普通工人TAA项目或备选型工人TAA项目工人提供可偿还的税额抵免优惠,以抵免其健康保险65%的保费,前提是该工人购买了联邦或州指定的特定健康保险。
《2002年贸易调整援助改革法》创立的备选型工人TAA项目(ATAA)适用于50岁或50岁以上年长失业、不适宜参加培训的工人(older workers)提供的一种备选型调整援助形式,其实质是一种工资差额补贴,即凡是通过普通工人调整援助项目资格审查的50岁或50岁以上的失业工人可以选择ATAA项下的工资差额补贴代替普通工人TAA项目下的TRAs和再就业培训课程作为援助提供形式,它是普通工人TAA项目的有益补充。
(二)企业/产业贸易调整援助项目(TAA for Firms/Industries)
企业TAA项目由美国商务部负责管理,由商务部经济发展局(Economic Development Administration,EDA)负责实施,具体执行机构为由商务部资助设立在全国各地的11个贸易调整援助中心(Trade Adjustment Assistance Center,TAAC)。
企业贸易调整援助项目一般按照以下程序操作:首先,向商务部提出贸易调整援助申请并通过相关资格审查;其次,在获得援助资格审查后2年内,向商务部贸易调整援助中心申请调整援助措施,同时要提供企业经营调整计划书,该申请和计划书都要获得批准;第三,实施企业经营调整计划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