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莫里斯代表的一派不想这样,他认为,这么多的债不可能、也不应该一次付完,而是通过政府持续征税、按季度付利息,将这些债券和票据长期延续下去。这样做的效果是,让这些债权所代表的是获取未来定期的固定收入流的权利,让它们成为金融投资资产,也就是让债权成为流动起来的资本。[2]在莫里斯看来,第一,为了每季度付利息,联邦政府必须在各州征税,没有任何东西比经常性的税赋更能将各州凝聚在一起,筑起一个团结一心的新合众国;第二,税赋能提醒每位公民,要关心国家公共事务、关心政治,因为这涉及他们自己的切身利益;第三,债务一方面是负面的负担,是不好的,但另一面代表的则是“信用”,代表着流动的价值(未来收入流的价值),所以,如果不付完这些公债,社会中的流动性不是更多、更有利于经济增长了吗?保留这些公债反而更有益。
莫里斯估算了一下,如果不一次还清战争债,大约每年需要付利息200万美元,按当时的国民收入计算,这是一笔大钱。1782年7月29日,他向大陆会议提交一份议案,建议为了支付这200万美元的年息,在各州推出四种税:进口税、土地税、人头税、饮酒税,各贡献50万美元。可是,由于农场主派的反对,加上独立战争结束后政府再发债的必要性暂时消失,更何况没有人愿意多加税,莫里斯的议案在大陆会议中拖了一年多也没通过。1784年11月,莫里斯辞职从商。[3]
莫里斯1783年的议案未能通过后,债务负担一直困扰着美国。1788年各州签署《美国宪法》,正式成立美利坚合众国,国会选举华盛顿为第一任总统。随即,华盛顿任命亚历山大.汉密尔顿为美国第一任财政部长,他的首要任务是对付巨额公债。这种“穷政府”或说“已破产政府”局面,使得华盛顿和汉密尔顿不可能表现出“权力傲慢”,而是必须讨好老百姓、尊重民众权利、赢得金融市场的信任。
1790年1月,33岁的财政部长汉密尔顿,向国会递交一份债务重组计划,要求按面值100%兑现在1788年宪法通过之前发行的所有公债,包括联邦与地方政府发的各种战争债、独立战争军队签的各类借条,所有债务由联邦政府全额承担。为了实现承诺,联邦政府发行三只新债券,头两只债券年息6%(一只于1791年1月开始付息,另一只到1801年才付息),第三只债券只付年息3%。换言之,由这三只可以自由交易的债券取代原来五花八门的战争债,大大简化新国家的债务局面。
今天来看,汉密尔顿的债务重组举措,好像只是一种简单的债务证券化运作,但是,他的天才创新在于,这三只债券埋下了纽约证券交易所、也就是“华尔街”的种子,因为这些债券从1790年10月上市交易后,加上次年由汉密尔顿推出的“美国银行”(Bank of the United States)股票,立即将市场的关注聚焦在这四只证券上,强化价格发现机制,提升流动性,集中展现市场活力。换句话说,原来的成百上千种债券、借款条即使能够换手交易,由于种类太多、条款各异,无法形成证券市场气候,市场活力做不起来,证券价格自然不会高,流动性也会差。但是,把市场注意力集中到四只证券上后,情况就大为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