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情况与欧共体不同。美国是在美国赌博案历经了专家组、上诉机构、执行专家组程序之后,方正式通知WTO其将修改GATS减让表中的相关具体承诺,以此作为执行WT0裁决且永久性地解决争端的方式。安提瓜和巴布达、澳大利亚、加拿大、哥斯达黎加、欧共体、印度、日本和中国澳门等8个成员登记成为受影响成员方。此后,美国在继续与安提瓜和巴布达进行DSU第22条的相关程序谈判的同时,又按照GATS第21条规定与受影响成员进行补偿性调整谈判。美国采取了分化瓦解、个个击破的战略,首先是澳大利亚退出了谈判,接着将整个补偿性调整谈判期限延至2007年年底,并在2008年4月前与除安提瓜和巴布达以外的其他成员达成了协议。八个成员中,最终只有作为美国网络赌博案申诉方的安提瓜和巴布达于2008年1月31日正式提起了GATS第21条项下的仲裁程序。
GATS第21条的这两次实践存在明显区别。从行使修改权的动因来看,欧共体是因为欧共体扩大,乃客观原因使然,美国则声称对其承诺的具体内容理解“错误”,可谓主观原因。从修改的法律依据看,欧共体的依据是GATS第5.5条规定的经济一体化的需要,美国的依据则是GATS第21.1条规定的拟议修改承诺的生效时间已满3年。从调整性补偿方式上看,欧共体作出了GATS下的跨部门补偿,没有采用金钱或者跨协议补偿的方式,美国对业已达成补偿性调整协议的受影响成员作出补偿的方式虽然也限制在GATS下跨部门补偿范围内,但安提瓜和巴布达对美国的开价已经涉及到美国在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下的权利。从程序阶段上看,欧共体与所有受影响成员在调整性补偿谈判阶段即成功达成一致,从而修改了其他具体承诺以作补偿,美国目前已经走到了GATS第21条仲裁阶段,后续结果还有待观察。正因为上述种种不同,美国的此次修改才更引人关注,也形成了对GATS第21条程序的真正考验,具有更大的研究价值。
四、对GATS第21条程序的思考
尽管在埃斯特角城召开的部长会议最终决定将服务贸易自由化纳入乌拉圭回合谈判范围,但由于谈判各方服务贸易水平上的重大差异,乌拉圭回合的服务贸易谈判一波三折。谈判各方清楚认识到,由于服务贸易是相对晚近的贸易形式,成员对具体承诺的认识更有可能存在问题,应为成员保留修改具体承诺的权利,同时又由于未来服务贸易多边协议复杂的具体承诺体系,较之GATT下的关税约束承诺修改,其具体承诺修改将引发更复杂的法律问题,乌拉圭回合服务贸易谈判组采纳了邓克尔草案中制定的补偿性调整谈判的具体纪律,形成了GATS第21条的雏形。本次美国行使修改权的做法在引起广泛争议的同时,也前所未有地引起了国际社会对于GATS第21条本身的关注。
(一)GATS第21条的意义
笔者认为,尽管GATS第21条程序在实际运用中会遇到各种问题,但该条款仍具有重大意义,能够增强成员方对WTO规则的认同,对促进服务贸易自由化具有重要作用。考虑到WTO成员间服务贸易水平差异巨大,相当部分成员对开放服务贸易的后果没有准确预期,为鼓励成员作出最大程度的服务贸易具体承诺,有必要设立修改权。这也是打消成员方疑虑,推进服务贸易自由化所必需的。毕竟服务贸易有些领域是相当敏感的,成员方在谨慎承诺之外,也需要这样一道安全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