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在当前经济全球化时代,“美国货”一词词义混乱,概念不清。顾名思义,“美国货”指在美国生产的产品,即“美国制造(made in U.S.A.)”。这一概念,在70多年前的美国《购买美国货法》出台时,还比较明确,因为当时生产相对比较落后,国际投资、国际贸易也不很发达,一国产品的生产,其原材料、资金、生产工艺、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基本上都发生在一国范围内,区别某国制造的产品一般不会有误。然而,时至经济全球化的今天,“美国制造”一词却发生了词义混乱,概念不清。例如,美国跨国企业在海外的公司生产的产品属不属于“美国货”,或者,外国的跨国企业在美国的公司生产的产品属不属于“美国货”?在前一种情形下,美国公司赚了钱,但把工作机会让给了外国人,后一种情形下,美国人获得了工作机会,但钱却被外国公司赚走了[15]。难怪许多美国跨国企业都竭力反对“购买美国货”条款。可以预计,随着“购买美国货”条款的实施,美国国内企业之间以及美国国内企业和跨国企业之间的纷争会不断产生,可能会走向该法制定者的反面。
第四,贸易保护主义有弊无利,“购买美国货”条款是饮鸩止渴。如前所述,“购买美国货”条款一出台,就受到国际舆论连续地激烈抨击,有人将其斥责为“一项愚蠢透顶的经济政策”[16]。美国达特茅斯大学著名经济学家道格拉斯·欧文在《纽约时报》撰文批驳了“购买美国货”条款可以促进美国就业的观点。欧文认为这种说法听起来有道理,历史却得出相反的结论。他举例说,上世纪90年代重修旧金山-奥克兰湾大桥时,加利福尼亚州政府规定只能使用美国产钢铁,除非其价格比进口钢铁高出25%以上。结果,美国企业以供应价格高于国外公司23%的标底中标。这使得加利福尼亚州纳税人为这一项目多支付4亿美元,同时让其他本可带来更多就业的建设项目得不到资金支持。欧文认为,即便从贸易角度考虑,“购买美国货”可以促进就业的说法也同样站不住脚。他说,美国国会在夹带这一条款时,忘记了国际自由贸易的“黄金法则”——“如果我们只买美国货,别人就不买美国货了”。美国若以危机为借口阻止进口,偏袒本国公司,美国大公司在国外也难以赢得合同。令美国企业更为担忧的是,经济危机过后,这种状况恐怕还会持续下去[17]。著名保守派思想库美国传统基金会贸易问题专家马克黑姆也指出,“购买美国货”条款不仅无助于增加美国国内就业,反而会使更多的美国企业因原料成本增加和其他国家的报复措施而破产,从而导致更为严重的失业问题,到头来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18]。美国达拉斯联邦储备银行行长费希尔在接受美国有线电视台采访时说,“我直说了吧,(类似‘买国货’计划的)保护主义就像在经济上吸食毒品,这可能会带来一时兴奋,但会让人上瘾并最终致死经济[19]。” 在当前金融危机及经济危机重压下,美国的这种贸易保护主义倒行逆施纯属饮鸩止渴[20]。
第五,“购买美国货”条款还有被进一步滥用的迹象,并将促使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泛滥。加拿大《环球邮报》在2009年5月11日发表的文章中披露,加拿大制造商和出口商协会列出7项美国已提交国会的法案,包括地方污水和水处理项目资助、宽带连接扩建、电网建设、更换“空中一号”、购买10万辆混合动力汽车以及建设和改造政府建筑等,这些法案均包含公然的贸易保护主义措词。不可否认,“在一个比较严重的经济危机之下,在国内采取贸易保护主义,应该说是比较得人心的,因为贸易保护主义的措施在很大程度上是出于一些国家政府国内政治的需要[21]。” 正因为如此,美国总统奥巴马尽管口头上反对贸易保护,但其上台后最紧迫的压倒一切的任务就是要推行经济刺激计划,所以,国会一通过经济刺激计划,他很快就签署该计划并使之生效。事实上,目前很多国家,根据世界银行2009年3月2日发布的一份材料称,自2008年11月二十国集团华盛顿峰会各国承诺不采取保护主义措施以来,已经有17个国家采取了47项贸易保护主义的措施,并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22]。针对这一情况,2009年4月二十国集团又一次在伦敦聚会,各国再次承诺不采取保护主义措施,然而,效果虽不能说一点没有,但应该说并不明显。从目前情况来说,不难预料,“相信贸易保护主义风潮还将继续发展一段时间,特别是在美国,因为西方代议制民主政体本身就更容易使贸易保护主义势力取得与其实际经济实力份额不相称的政治能量[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