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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个人所得税法的理念及其改革趋势

  

  具体而言就是,争取将原来的九级缩减为五级,提高工资薪金的税前扣除额,适当降低每一级的税率。同时将银行储蓄的单一税率改为累进税率(可定为三级),增加税前扣除额,以确保人们拥有基本的生活保障感。增加劳务报酬的税前扣除额;改革稿酬的税收支付制度,根据出版合同将一次性支付的稿酬除以合同规定的月数,在减去每月的扣除额后再适用相应的税率。在条件允许的条件下,争取实行家庭报税制,在确定家庭成员人数后,将全家的全年收入除以家庭人数,减去税前扣除额再适用相应的税率。力争实行家庭养老、购房、教育储蓄免税制,鼓励纳税人设立专门的养老、购房和教育帐户,实行专款专用,对于该专门账户中的储蓄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第四,适当降低税负。过重的税负很容易影响到社会经济的发展,降低人们对税法的遵从程度。我国目前要求改革个人所得税制的呼声很高,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相当一部分人的税负已经超过了他们的承受能力,而不能动辄跟美国以及其他西方福利国家进行横向比较。[55]实际上,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已经形成了世界性的减税潮流。[56]2001年5月,美国国会通过了一项在未来10年内减税1.35万亿美元的法案,主要是降低税率和增加税收减免,成为1981年以来美国最为庞大的减税计划。2003年,日本将减税2万亿日元。1999年,德国颁布全面减税方案,大幅度降低个人所得税和公司所得税的税率,其中个人所得税最高边际税率将在6年内从48.5%降至42%,最低税率在6年内将从19.9%降到15%,刻画出一个低税负国家形象。以高税负闻名的法国,2000年减税800亿法郎,并宣布从2001到2003年再减税1200亿法郎,不但降低了个人所得税和公司所得税税率,还降低了增值税的标准税率,改写了法国高税负的历史。2000年10月18日,加拿大宣布了其历史上最大的减税计划,减税数额近1000亿加元,全面降低了个人所得税税率,增加了公司所得税的生产扣除,降低了公司所得税的税率。此外,英国、意大利、澳大利亚、比利时、瑞典、俄罗斯、荷兰、葡萄牙等国家也纷纷采取了一些减税措施。[57]


  

  表面上看来,实行以上政策后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国家的税收。但是,降低税负(尤其是低收入人群的税负)并非一件坏事,正如孟德斯鸠说过的:“如果一些公民纳税较少,害处不会太大。他们的富裕常常会反过来富裕公家。如果一个人纳税太多,他们的破产将有害于公家。如果国家把自己的财富和个人的财富的关系调剂得相称适宜的话,则个人的富裕将很快增加国家的富裕”。[58]事实上,经过优化的税制由于增加了人们的守法程度,降低了人们逃税和避税的动机,因而能够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反过来增加国家的税收。俄罗斯在这方面的成功经验就是一个很好的说明。[59]


  

  第五,完善相关配套法律制度,尽量减少税收流失。1994至1997年个人所得税在国民GDP中的比重分别为67.10%、69.10%、75.10%和80.90%,呈逐渐上升的趋势,而自1995年起,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开始出现增幅减缓的趋势。在1995至1999年间,个人所得税在GDP中的比重分别为80.90%、46.90%、34.30%、30.45%、22.34%。[60]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存在一定问题,在税收征管上存在漏洞,造成了税收的流失。于是许多人便将这种现象归因于纳税人缺乏纳税意识、税务机关征管不力、以及对偷逃税款者的处罚不够严厉。[61]本人认为,这些当然是影响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效果的重要因素,应该引起重视。但是,我也同时认为,解决问题的根本不在于堵漏,而在于疏导。因此,除了税务部门加强征管以及加重对偷逃税款的处罚外,我们还应该注意完善相关配套的法律制度的建设。例如,完善纳税代理制度,完善会计制度,加强税务审计,完善社会捐赠法,通过免除不超过一定数额或收入比例的社会捐赠的税收,从而达到鼓励高收入阶层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扶助社会弱势群体的目的。


  

  七、结论


  

  个人所得税制的起源和发展历史都说明,个人所得税的目的和作用主要是为了国家组织财政收入,调节社会财富的分配差距、缩小人们之间的贫富悬殊只是个人所得税制的派生功能。在实施个人所得税的过程中,我们应当注意正确对待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完善《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配套法律法规以及制度的建设,以便使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的功效得到最好发挥。


【作者简介】
金朝武,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注释】 持这种观点的人很多,例如,陈卫东:“从国际比较看中国个人所得税发挥再分配功能的改革思路”,《涉外税务》,2004年第5期,第43—48页;贺焱:“理想与现实的抉择:关于个人所得税的收入分配调节功能”,《税务纵横》,2003年第5期,第22—23页;翟海峰,任凤珍:“论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调节收入分配机制”,《地质技术经济管理》,2003年4月,第25卷第2期,第41—45页;孟红、杨建波:“充分发挥个人所得税的调节作用”,《税务纵横》,2003年第5期,第24—25页;蒋金法:“个人所得税改革:应强化收入分配功能”,《涉外税务》,2003年第9期,第17—20页;等等。
尽管持这种观点的人数较少,但有一种逐渐增加的趋势。例如,中央财经大学税收研究所课题组:“个人所得税调控功能的局限性——简论我国收入调节的‘促富治贫’政策”,《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4年第11期,第17—20页;刘尚希、应亚珍:“个人所得税:如何发挥调节功能”,《经济研究》,2004年第3期,第28—31页;李爱鸽,田辉:“个人所得税不是‘富翁’税”,《税收与社会》,2002年第5期,第19页;等等。此外,也有人认为,个人所得税只能对合法收入起到调节作用,而对非法收入以及灰色收入则无法起到调节作用。同时,要使个人所得税有效的发挥作用,还需要满足一定的社会条件。参见:朱明熙:“个人所得税为什么在我国难以起到调节作用”,《涉外税务》,2001年第10期,第8—11页。
例如,美国著名经济学家保罗·A·萨缪尔森就认为,为保持经济稳定发展,必须使财政税收制度具有经济自动稳定的内在功能。这个功能被称为“内在稳定器”。其具体涵义是:当经济萧条时,即使不降低税率,税收收入也会自动减少,由于累进税率的作用,其减少的幅度要大于经济减少的幅度,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限制经济下滑;当经济繁荣时,即使不提高税率,税收收入在累进税率的作用下,也会自动上升,且上升的幅度要大于国民收入上升的幅度,从而抑制经济过度波动。在西方经济发达国家里,由于个人所得税大多实行累进税率,因而,个人所得税具有自动稳定经济的功能。见:赵惠敏:“个人所得税功能发挥不充分的内生原因透析”,《吉林财税》,2002年第5期,第28—30页。
蒋金法:“个人所得税改革:应强化收入分配功能”,《涉外税务》,2003年第9期,第17页。
蒋金法:“个人所得税改革:应强化收入分配功能”,《涉外税务》,2003年第9期,第17页。
蒋金法:“个人所得税改革:应强化收入分配功能”,《涉外税务》,2003年第9期,第17—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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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秀云:“个人所得税指国际比较研究”,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年5月第1版,第7页。
See: “History of the U.S. Tax System”, available at: http://www.treas.gov/education/fact-sheets/taxes/ustax.shtml (visited April 11,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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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东晓:“中国如何打赢下一场中日战争”,《中国报道周刊》,2000年1月27日,电子版见:http://www.mlcool.com/html/ns00004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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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建国:“中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变迁分析”,《现代财经》,2001年第4期第20卷(总134期),第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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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1月第1版,第252页。
转引自姚轩鸽:“‘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缺陷与危害”,刊登于“学说连线”网站,网址为:http://www.xslx.com/htm/jjlc/jjzt/2005-01-30-1822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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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红云:“从税收的纵向公平原则看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设计”,《新疆财经学院学报》,2004 年第3 期,第2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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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忠庆:“我国个人所得税横向公平的缺陷分析”,《市场周刊·财经论坛》,2004年第8期(总第176期),第106页。
中央财经大学税收研究所课题组:“个人所得税调控功能的局限性——简论我国收入调节的‘促富治贫’政策”,《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4年第11期,第17—18页。
由于测算方法不同,得出的数据也可能不同。有关基尼系数的局限性,见:任群罗、陈闻君:“基尼系数的局限性简析”,《学术研究》,2004 年第3期,第29—31页。
“与美方协商两年 前中银开平支行行长余振东归案”,《新京报》,2004年04月20日,见:http://finance.tom.com/1001/1004/2004420-54519.html
“中行案内幕:两个小人物如何席卷10亿顺利出境”,《中华工商时报》,2005年2月7日。见:http://news.china.com/zh_cn/finance/11009723/20050207/12106264_1.html
“1.2亿公款输脱8000万 郴州原住房公积金中心主任李树彪案发被逮”,《华西都市报》,2005年03月13日,见:http://news.sina.com.cn/c/2005-03-13/03545344144s.shtml
Zhao Renfeng, “Banking watchdog vows to reduce risks”, China Daily, Tuesday April 19, 2005, page 11.
余国良(美国):“贪官外逃卷走60亿美元如何追回”,《南风窗》杂志,2005年03月16日,见:http://www.nfcmag.com/ReadNews.asp?NewsID=645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统计数据,我国在1999年至2004年五年间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分别为:414.3亿、660.4亿、996.0亿、1211.1亿、1417.3亿、1737.1亿元。见:http://www.chinatax.gov.cn/data.jsp
例如,根据报道,江苏某地的高速公路收费站的收费员的月收入就在8000元以上,多的竟然超过一万元,相当于近10个普通工人的收入。见:“收费员月薪8000元”,《扬子晚报》,2004年9月6日。
王红茹:“如何解决当前我国收入分配存在的问题——访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于祖尧”,《中国经济快讯周刊》,2001年第37期,见:http://www.people.com.cn/GB/paper1631/4316/494447.html
“28人养1个‘吃皇粮的’ 吴敬琏批评吃饭财政”,新华网 2003年3月8日,见: http://www.china.org.cn/chinese/OP-c/289403.htm
赵晓:“基尼系数0.5,我们要反动之反动吗?——在中改院‘经济转轨与社会公平’改革形势分析会上的发言”,见:http://bbc.icxo.com/showchannel2.jsp?authorName=赵晓(2004年7月23日)。
中央财经大学税收研究所课题组:“个人所得税调控功能的局限性——简论我国收入调节的‘促富治贫’政策”,《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4年第11期,第19页。
范兴美:“富人与个人所得税的改革”,《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3年第4期,第50页。
由于我国在某一段时期许多高收入者如影视演员、走红歌星等偷税漏税现象严重,引起了社会的广泛不满,以至于当时的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在与经济学专家的一次座谈会上都说:“我的工资超过800元的都缴所得税了,为什么越富的人越不缴税呢?这是不正常的。”(见:唐卡:“我们怎能忽略纳税?”之题图,《税收与社会》,2003年第6期,第7页。)于是在社会上便有了“富人不纳税”一说。但这种提法是不严谨的,容易产生误解。参见:王怡:“对应‘富人不纳税’的几个解读”,《21世纪环球报道》,2003年1月18日,电子版见: http://article.chinalawinfo.com/article/user/article_display.asp?ArticleID=22715
王月华:“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的现状及对策”,《经济论坛》,2004年第20期,第90页。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的补充规定”(京财税6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的经营(销售)收入不再分档,适用征收率统一为5%。
2005年2月1日,《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律师事务所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的通知》(京地税个69号)将三种律事务按照核定征收所得税的经营收入额进行了重新划分,分别适用不同税率。
按季超额累进征收率如下:
级次经营收入额(季度累计)      征收率(%)
一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         5
二超过100万元到300万元的部分        6
三超过300万元的部分         7
王月华:“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的现状及对策”,《经济论坛》,2004年第20期,第90页。
范兴美:“富人与个人所得税的改革”,《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3年第4期,第50页。
王红茹:“如何解决当前我国收入分配存在的问题——访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于祖尧”,《中国经济快讯周刊》,2001年第37期,见:http://www.people.com.cn/GB/paper1631/4316/494447.html
William Vickrey, “A Reasonable Undistributed Profits Tax”, Taxes, February 1945a, pp. 122-27.
罗红云:“从税收的纵向公平原则看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设计”,《新疆财经学院学报》,2004 年第3 期,第29页。
罗红云:“从税收的纵向公平原则看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设计”,《新疆财经学院学报》,2004 年第3 期,第30页。
第三部分只是列举其中少数比较典型的案例,这方面案例还有很多;目前尚未发现的可能更多。
例如北京市为了抑制房价上涨过快,就正在考虑开征不动产税。见:(记者)顾静:“北京拟开征不动产税抑制房价上涨”,《竞报》,2005年04月21日,见: http://bj.house.sina.com.cn/news/2005-04-21/071371596.html
有关美国遗产税的争论,见:高萍:“关于遗产税的研究”,《税务研究》,2004年第2期(总第225期),第48—51页;濮婕、王明高、马海涛、朱青:“开征遗产水利中国有多远?”《中国经济周刊》,2004年第42期,第18—21页;王晓霞:“美国为什么要取消遗产税?”《经济纵横》,2001年第5期,第52—55页;贾宝同:“从废除遗产税看美国的‘民主’与‘公平’”,《河南税务》,2001年第9期,第50页。
许多效仿美国的其他国家的个人所得税制度也同样的收到了人们激烈的抨击。例如,澳大利亚行政上诉法庭高级成员保罗·戈勃在谈到澳大利亚的个人所得税法时就曾打了一个非常有趣的比方。他说,“如果将一百万只猴子放到一百万台打字机前,我怀疑到星期三之前恐怕就有其中一只能够写出更好的《所得税法》来。”其批评不可谓不严厉。See: Victor Thuronyi, ed., Tax Law Design and Drafting (volume 2), 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 1998, “Chapter 14, Individual Income Tax”, p. 1.
Lior Jacob Strahilevitz, “The Uneasy Case for Devolution of the Individual Income Tax”, 85 Iowa L. Rev. 907
p. 910.
Anne-Marie O,Connor, “Forbes Is Forging Ahead in Iowa Campaign: He Builds Conservative Following on IRS, Abortion Issues”, Los Angeles Times, Jan. 22, 2000, at A16 (quoting Steve Forbes).
See: “Senate Kills Bill To Scrap Tax Code”, Rocky Mountain News, July 29, 1998, at 26A.
See: “Republicans Call for Tax and Education Efforts To Benefit Families”, New York Times, Jan. 20, 1999, at A23.
“Tax Prof Garrett Named to President Bush,s Tax Reform Commission”, Jan. 7, 2005, see: http://taxprof.typepad.com/taxprof_blog/2005/01/tax_prof_garret.html
本人认为,在我国目前的失业、养老、生育、教育、医疗等社会福利制度还很不完善的情况下,将我国的个人所得税税负跟在这些方面已经相当完善的西方福利国家相比是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的。
何亦名,“从国际减税潮流看中国对FDI 的税收应对策略”,《广东财经职业学院学报》,2003 年4 月第2卷第2期,第8页。
何亦名:“从国际减税潮流看中国对FDI 的税收应对策略”,《广东财经职业学院学报》,2003 年4 月第2卷第2期,第8页。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张雁深译,商务印书馆,2002年11月第1版,第216页。
2001年,俄罗斯实行税制改革。在这之后的几年时间里,俄罗斯的税收收入以及国民生产总值有了急剧增长。许多人都将其归功于俄罗斯实行的单一的个人所得税制,但也有人认为,尽管单一的个人所得税制在其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但不能完全归功于单一的个人所得税制。不过人们对俄罗斯在税制改革中实行的扩大税基、降低税率的做法却没有任何争议。See: Clifford G. Gaddy and William G. Gale, “Demythologizing the Russian Flat Tax”, Tax Notes Int’l, March 14, 2005, pp. 983 – 988.
孟红,“从我国个人所得税现状看税制改革”,《商业研究》,2003年第24期(总第284期),第135页。
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可能因地域、职业、行业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有人曾通过对北京500人进行调查问卷发现85%的人认为自己是纳税人。这一比例应当说明至少北京公民的纳税意识还是比较高的,因为要人们百分之百的都具有纳税意识,这在任何国家和地区都是不可能的。参见:朱远程、罗亚非、王虹、李世温:“北京市个人所得税状况统计评析:对北京市个人所得税的抽样调查”,《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年12月,第3卷第4期,第5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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