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80年代初至90年代中期,由于国际形势的发展变化,“七十七国集团”所体现的南南合作的整体力量及其在国际舞台上的影响有所削弱。在许多国际多边谈判中,特别是在长达8年之久(1986~1994)的GATT/WTO乌拉圭回合谈判之中,发展中国家往往未能像昔日那样凝聚共识,集体决策,联合行动,从而在多边谈判中处在弱势地位。相比之下,发达国家特别是其中的经济大国和强国,却常能在旧体制之下,凭借其综合实力,操纵全局,在制定国际经贸大政方针及其“游戏规则”方面,处于绝对主导的地位。因此,如何在这个号称“经济联合国”的新体制中发挥发展中国家集团的作用,提高自己在制定全球经贸大政方针及其法律规则问题方面的发言权、参与权、决策权,就成为“七十七国集团”面临的新课题。
21世纪伊始,“七十七国集团”从发展中国家权益的角度,回顾和总结了1995年初至2001年初WTO体制运作6年过程中的利弊得失,在2001年10月22日,发表了一份宣言,(注:Declaration by the Group of 77 and China on the Fourth WTO Ministerial Conference at Doha,Qatar,22 October 2001.)用“一分为二”的观点,既肯定了这一多边贸易体制在促进全球共同发展进程中的重要作用与积极意义,又指出了其中存在许多亟待认真贯彻实施的郑重诺言以及亟待纠正更新的先天缺陷--发展中国家权利与义务的失衡和不公;并就贯彻现有的合理协定以及纠正现有的各种缺陷提出了全面改进的“变法”建议。引人注目的是,这些“变法”要求乃是以“七十七国集团”当时所实际涵盖的132个发展中国家发表共同宣言的方式,正式提交在卡塔尔首都多哈举行的WTO最高决策机构--第四届部长级会议,显示出众多发展中国家在新世纪伊始举行的此次南北多边谈判中,确实是“有备而来”,并且是国际政治经济舞台上不可忽视的有组织、有纲领的集体力量。
在众多发展中国家的强烈要求下,WTO第四届部长会议于2001年11月10日通过《多哈宣言》,决定:以全球发展中国家普遍面临的发展问题为中心,全面启动新一轮的全球性多边贸易谈判(通称“多哈发展回合谈判”或简称“DDR”),以便对现有WTO体制和规则,即有关国际经济立法,加以必要的改善和更新。
从法理的角度看,WTO体制及其各项多边规则乃是当代国际经济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10年来举世瞩目的“多哈回合”谈判,其法理实质或法理定性,乃是针对有关世界贸易的现行国际经济立法如何进一步除旧布新、如何进一步“变法”而开展的新一轮全球性磋商。会议还通过了《关于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决定》,中国自2001年12月11日起正式成为WTO成员。这就为众多发展中国家在WTO体制内部开展南南合作和进行联合斗争、共同推动“变法”,增添了强大的中坚力量。
迄今迁延9年、即将进入第10年的WTO“多哈发展回合”谈判,实质上就是一场“变法”与“反变法”两种集团力量之间的冗长角力和反复较量。9年以来,谈判缓慢并且多次陷入僵局,“奄奄一息”却又多次“起死回生”。9年以来“反变法”集团一直坚持其既得利益,“寸土必守”,导致变法行程一直步履维艰,进展缓慢。但是,在国际弱势群体的积极推动下,“变法”的合理要求还是不断获得进展,前景渐显光明。据法新社2010年9月22日报道,多年来一直主持“多哈发展回合”谈判的WTO总干事拉米认为:多哈回合谈判10周年之际可能是完成谈判的一个契机。换言之,参加多哈回合谈判的成员们有望在2011年11月达成协议。这在技术上是可行的,因为“我们已经完成了80%的工作,现在只剩下20%的工作有待完成。”(注:“I often say that we''ve done 80 percent of the job,and all that remains now is 20 percent.”(参见:Finishing Doha Round by 2011“Technically Doable”(EB/OL)。(2010-10-15)。http://ca.news.finance.yahoo.com/s/22092010/24/f-afp-finishing-doha-round-2011-technically-doable-wto-chief.html.))总之,以史为鉴,可以明兴替。自1947年至
2010年,60多年以来GATT/WTO体制中“立法、守法、变法、反变法、终于逐步变法”的历史进程,至少雄辩有力、令人信服地表明了以下几点:
第一,GATT/WTO体制中的某些很不合理和显失公平的旧法律规范和原有的“游戏规则”,因其很不利于和侵害了全球弱势群体数十亿人的合理权益,不符合甚至违反了当代的历史潮流,故在国际“变法”力量的不懈推动下,逐步地“弃旧图新”。
第二,GATT/WTO体制的旧法律规范和原有“游戏规则”的“变法”进程,尽管阻力重重,步履维艰,但因其符合全球弱势群体数十亿人的合理权益和当代历史潮流,故从宏观上看,其总体趋向是“与时俱进”的,其前景是相当光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