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本地其他产业的歧视
对本地其他产业的歧视即对同一市场区域内部的不同产业之间的歧视行为。也就是地方政府为鼓励某些产业的发展利用公共权力为这些企业创造条件,提供优先发展的条件,从而这些“得租”企业相对于其他企业拥有政府行政垄断赋予的独特权力和优势,而这种特权和优势不是市场内企业间竞争的结果。如果将本地其他行业内企业的成本视为不变,那么,政府的各项优惠政策降低了“得租”企业的成本。换言之,政府的行业歧视行为也相对地提高了其他圈外行业企业的成本。
最为典型的例子就是政府出资为一些行业的企业搭台,举办一些销售或招商引资的活动。例如,大连市政府强力为行业企业搭台的就是大连国际服装节和大连国际啤酒节。目前,大连国际服装节已是国内规模最大、档次最高、影响最广的国际服装文化经济盛会。可以说为大连本地服装的企业助了一臂之力,然而从本文的角度看,政府出资出力为某一个行业内的企业举办某项活动,其本身是一种行政垄断行为,对大连的服装和啤酒行业以外的行业构成了歧视。从政府的职能看,政府不应该干预行业内企业的活动,政府更多是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而不是越俎代庖,取代企业地位,帮助企业进行微观的管理销售活动。
由于地区行政垄断造成的此类歧视行为的另一个典型的例子是政府划分一些区域支柱产业,当然此类产业格局与长期市场竞争优胜劣汰后自然形成的产业格局不同。一些政府官员为了个人政治利益最大化,寻求政绩而利用政治权力推出主导产业,并为主导产业的发展提供税收减免,替其引资等优惠政策,而此行为违背了市场自由竞争的规律,也未必符合市场效率的原则。这种行政垄断的结果将造成地区内行业歧视,并且影响和制约其他行业健康有序地发展,又从何谈起建立完全的市场经济呢?
(二)对其他地区行业的歧视
对其他地区行业的歧视是指同一市场区域对同一产业内部的不同企业进行区别对待。行政机关利用行政法律手段遏制对手加入竞争从而确保本地(行业、部门)企业的垄断地位和人为地垄断利益,或者利用行政力量对市场价格进行干预来产生人为的剩余,就是典型的行政垄断方式。这就是传统的地方保护主义行为。
近年来,地方保护主义最为盛行的行业就属汽车产业了。自从“九五”计划将汽车产业列为支柱产业以来,全国各地盲目发展汽车工业。20世纪90年代,在汽车需求不足的情况下,全国各地纷纷出台了许多汽车市场保护政策。事实上,许多主要汽车产地都曾经出台过带有浓厚地方保护主义色彩的政策规定。汽车市场封锁最直接的原因是保护本地利益,即保证本地税收大户能为财政提供更多的收入。但是,无论从汽车企业发展的角度,还是从国家汽车产业整体发展的角度来看,这都是一种典型的狭隘利益观,是一种轻视产业与地方经济发展规律的短见。尽管国家《汽车产业发展政策》第62条明确规定: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的汽车市场和管理制度,各地政府要鼓励不同地区生产的汽车在本地区市场实现公平竞争,不得对非本地生产的汽车产品实施歧视性政策或可能导致歧视性结果的措施。凡在汽车购置、使用和产权处置方面不符合国家法规和本政策要求的各种限制和附加条件,应一律予以修订或取消。但是,地方政府利用其行政垄断的权力为本地企业寻租的行为却屡禁不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