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行政垄断的危害性分析

行政垄断的危害性分析


尹晓海


【摘要】行政垄断严重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竞争,制约了整个社会福利的提高,对经济自由和经济民主造成严重的损坏,并且行政垄断很容易形成权力寻租导致腐败。对于行政垄断的危害性分析,有利于我们充分认识行政垄断,坚定我们反行政垄断的信心。
【关键词】行政垄断;危害
【全文】
  

  行政垄断问题可以说是由来已久,行政垄断是指行政机关(包括享有行政权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干预市场竞争的行为。[1]行政垄断主要有以下两种:一是地区封锁,又称地方保护主义;二是行业垄断,也可以称为行业壁垒、部门垄断。前一种属于横向垄断,主要是各级地方政府或其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排斥或者限制竞争的行为;后一种,主要是指政府或者政府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为了保护其特定行业的企业及其利益而实施的排斥或限制竞争的行为。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行政垄断是由于行政权力的滥用而产生的,其危害性比其他任何垄断形式都要严重,主要表现在:


  

  一、行政垄断严重破坏正常的市场竞争


  

  行政垄断是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干预竞争、排斥竞争,形成人为的市场壁垒,是其他企业难以进入该地区或行业市场,其最直接的危害是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竞争。尤其是在部门垄断和地区封锁的情况下,那些企业会不顾及供求规律,使市场竞争进入无序的状态,使竞争机制不能发挥作用。正如有学者认为的那样“行政垄断是一种‘圈地式’的,拍他性的特殊经营,在其垄断领域实施了市场禁入,通过种种排他性控制,阻止竞争对于(含潜在对手)的进入,妨碍了要素的自由流动,破坏了市场竞争的‘公平原则’”。[2]所以,政府不能随意干预市场的运行,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是:凡是市场自身能够解决的问题,政府就要止步;凡是市场自身无法解决的问题,或虽然能够解决但成本过大的问题,政府应当介入并加以解决。


  

  二、行政垄断制约了整体社会福利的提高


  

  首先,行政垄断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正常的经济生活中,消费者应该是处于主导地位,生产者生产的商品要符合消费者的需求。然而,行政垄断的存在完全打破了这些规律,行政垄断企业凭借优势地位,控制着商品的价格和数量,使消费者无法选择,只能以更高的价格购买这些企业生产的产品或者接受不合理条件。由此可见,行政垄断侵害了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公平交易权。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