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妓女、“二奶”与中国法治建设

  

  对于“包二奶”的男方来说,他通常都没有将“二奶”扶正的意愿,仅仅是在不改变婚姻现状的情况下,开辟的第二战场而已。在这里或许有爱,但更多是建立在性的占有基础上,因为从“二奶”的数量就可以看出,(当然从公开的数据很难看到,只能从个案中窥视),如较早的王宝森、最近的广西烟草局局长、一位科长的玩弄女人计划(600-800人),其实曹雪芹早已洞悉其中奥妙,“世之好淫者,不过好容貌,喜歌舞,调笑(曹雪芹:《红楼梦》第五回)”。当然,不是说他们之间不会产生爱情或者情感,恰好相反,在这里肯定会产生,但不会太多,因为他们在一起也有些日子——除非条件成熟(如妻子去世,或者离婚条件成熟,可能将其扶正。


  

  在这时,对于被包养的“二奶”来说,当她不能成为正房之时,金钱就是她成为“二奶”的主要目的。她不仅仅会希望得到双方承诺的价格,而且还会利用她本身的各种手段从保养者那里获取财富,再多都不会嫌多,不会说“不要浪费钱”。在这时,男性到底付费多少,谁也不能做一个详细的统计数据,而且到底对男性的伤害有多大,也很难得到证实。但是,无论怎样,作为“二奶”必然会不断耍手段,要求更多、 索取无度,而男方则生厌,不断考虑换一个,或者草草打发!


  

  或许,在包“二奶”的场合,双方都大致还属于善良之辈,不属于妓女场合,对大多数“二奶”来说,只要金钱到位就会选择静静地离开,好像的确没有多少伤害,对社会的伤害更小——属于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在这里,法律常常无法伸展拳脚,只能眼睁睁看着这个正在上演的好像没有违法却有些荒诞的世界。


  

  如果说只要没有违法就肯定错误!因为:对于女方而言,她在这个过程中,必然不会看重感情,只会对看重金钱,认为金钱几乎可以取代感情,而且可以通过这种方式轻易取得金钱!这种思维方式不仅仅会影响当事者女性,也会为社会其他女性带来示范效应,这属于间接影响;如果从当事者女性具体而言的话,则:由于她错过最佳的恋爱、结婚年龄,如果她想嫁给一个和她条件大致类似的,几乎不太可能,别人都已经名花有主,嫁给一位比其年长很多的,她却不愿意。她唯一可以接受的就是年龄比她小的,却不能与其真正谈恋爱(因为她本身的经历使她对社会洞悉深刻,却又大俗),也不敢谈恋爱(年龄不允许);她就只能用自己挣来的钱去养年龄比她小、甚至小很多的男性。这位男性在这时也不可能真正有感情,而是冲着“二奶”的钱。在她没有钱时,游戏就结束,这也就是结局,虽然不是很差,即没有妓女的解决差,却大致只能“孤老”一生——这种影响在今天还没有发生,因为这种现象才刚刚展开!


  

  因此,在这里,“二奶”大致也没有成为赢家,或许在经济上相较于以前有很大改善,却输了其他!其实,在包“二奶”游戏中,男方也会发出感慨,钱就可以得到一切,有钱就可以了,然后努力挣钱,努力通过包“二奶”(及其个数)来展示自己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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