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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讯逼供·沉默权·实验取证

  

  这样,就可以大致上构画一下本文的主要观点和思路:要废除刑讯逼供,就需要建立沉默权制度;要建立沉默权制度,就需要改革相应的证据制度,确认“实验取证”的法律地位,通过完善和有力的证据制度来证明案件。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有罪,就应无罪推定。我们还应改变一种传统观念,即由过去所信奉的“决不放过一个坏人,也不冤枉一个好人”改变为“宁可放过一个坏人(罪犯),也不冤枉一个好人(无罪的人)”,因为证据制度决定了我们只能如此。一个人有罪无罪,要靠证据来证明,而不是靠刑讯逼供出来的口供来证明。这可能要承受一种观念上的冲击和震荡,经历一个痛苦的过程。甚至可能使一些有罪的人难以绳之以法,但这是法治、人权保护必须经历的和付出的代价。舍此,我们将永远难以走出一种恶性循环的过程。


  

  附件:两起刑讯逼供案例


  

  第一起案例:吉林省白山市八道江区公安分局刑警队长赵永和、刑警姜伟光刑讯逼供故意伤害致死人命、致残案。


  

  1999年2月22日,吉林省通化市铁厂镇河东村的赵文泰把村边小树林附近的一头没人要的黄色乳牛牵回了家,而恰巧在2月21日晚,与白山市相临的通化市红十崖镇六道岔村七社农民单和昌被人杀死,同时,单家被抢走黄色乳牛一头、鸡数只。白山市八道江公安分局接到报案后立即成立专案组进行调查。3月12日,专案组得知通化市铁厂镇河东村赵文泰家有一头与此相似的乳牛。分局当晚提讯赵文泰。赵文泰于3月14日凌晨死在分局。他的尸检报告记载:体表90%有创伤,七根肋骨骨折,胸骨骨折,肺部充血,全身上下共有电激伤、木方伤及警绳勒伤共53处,粪便排出体外。但赵文泰在被活活打死之前,没有“招”出一句杀人偷牛的口供,死者的刑讯记录一片空白。


  

  3月12日晚分局还传讯了赵文泰的妻子王贵香及女儿赵欣。据王贵香的亲戚说,王贵香拒绝说其夫杀人、偷牛,于是警察用牛皮带打其脸部、背部和臀部,用木棒打其头部,强行将其按在地上并踩住,用半米多长的三棱木棒打其背部、臀部,王贵香被打得大小便失禁。警察给赵欣“背剑”,在她两臂间塞四五个啤酒瓶,赵欣痛得直叫,警察就用拖布塞赵欣的嘴。


  

  3月14日凌晨赵文泰死后,警察胁迫母女二人承认赵文泰患有心脏病并被牛顶过。母女二人不肯,警察继续恐吓并殴打。最终,母女二人不得不“承认”赵文泰可能死于心脏病等“事实”证据。


  

  在赵文泰死后一个多月,三个杀死单和昌的犯罪嫌疑人焦建新、王成录、张永清因再次犯案被警方抓获,在审讯过程中,他们连杀人、偷牛的事也一并招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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